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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追溯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监测和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可追溯管理平台”),收集动力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信息,并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责任的情况进行监控。
在申请程序要求和信息披露方面,从事汽车生产、回收、拆解和报废汽车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在可追溯管理平台上申请账号。企业应在可追溯性管理平台上传可追溯性信息。汽车制造商应将回收服务网点的信息上传至可追溯管理平台,并在企业网站上向公众公布。
在编码识别要求方面,电池生产和梯级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放汽车动力电池编码记录系统的通知》的要求,申请制造商编码并记录编码规则,对企业生产的动力电池或梯级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识别。
标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将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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