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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网站26日发布的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调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根据新能源汽车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等因素以及取消补贴政策的规定,推出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卡车,以促进行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波动。 本通知自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的行驶里程门槛要求。
从2019年开始,对于有行驶里程要求的车辆,将在销售和许可后提前分配部分资金。达到里程要求后,车辆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有行驶里程要求的车辆,如果在注册之日起两年内未达到2万公里的要求,将不予补贴,预拨资金将在清算时扣除。
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也将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政府应完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外)给予购买补贴,转而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和配套运营服务的“短板”建设。如果地方政府继续发放购房补贴,中央政府将相应扣减相关财政补贴。
标题: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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