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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记者从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120批祛斑/美白化妆品的抽样检查,有3091批合格样品和29批不合格样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

其中标有北京美浓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肤雅牌美白祛痘精华素、广州欧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民族医药护肤品、广州盛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半透明美白敏感肌修复霜、复方制剂(委托方:广州李泽范晓贸易有限公司)。雪肤亮泽无瑕原液,广州柔美怡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衣领前基因天然维生素E美白精油,广州白云区文浩精细化工厂生产的益秀美美白精油[韩国延吉化妆品(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香港长青化妆品贸易发展公司出口],广州上官石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红亚化妆品有限公司[客户:上官石(香港)化妆品]金蜗牛祛黄点丝面膜,投出?广州卓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点丝面膜、维他白玫瑰+透明质酸天丝面膜、维他白?木瓜美白面膜和维他命白?珍珠美白丝面膜等相关批次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报道,不合格产品中含有汞、曲安奈德、醋酸曲安奈德、醋酸倍他米松、戊酸倍他米松、丙酸氯倍他索等。汞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并在体内积累。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会导致慢性中毒,并损害人体肾脏和其他器官。《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汞的限量为1毫克/千克(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和变薄,还可能导致激素依赖性皮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它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

国家食药监总局: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

北京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检查相关企业。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化妆品企业停止销售上述产品;经核实,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标题:国家食药监总局: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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