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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央行业务管理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对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支付服务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所有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本单位和分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禁止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渠道被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向业务管理部报告自检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加强日常交易监控,对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及时关闭相关交易主体的支付渠道,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证券时报》记者此前报道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金融共同整治办公室”)的工作机制下,去年底,央行牵头多个部委和多个地方的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治虚拟货币“开矿”和场外交易的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我们将重点清理整顿在中国注册的场外交易场所或平台(包括在海外设立网站平台,继续以“下海”的形式为国内用户提供交易服务)、为场外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算的服务提供商、为网上或网下大额“点对点”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的机构或个人等。,屏蔽他们的海外交易服务网站和应用程序等。规范和整顿比特币矿山,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此外,为上述场外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需要进行自查和整改,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本月初,金木整治办公室发布文件,要求当地整治办公室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有序退出“采矿”业务。应采取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
标题:央行发文禁止辖内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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