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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叶松
通讯员蔡姚媛媛
卢氏县是河南省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国家级贫困县。长期以来,由于农民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估机制的缺乏,金融扶贫政策特别是扶贫小额信贷难以有效实施。为应对这一痼疾,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县支行依托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围绕“采用”、“评估”、“使用”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扶贫奠定了坚实的信用基础。
截至2019年6月底,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评估结果,卢氏县共发放扶贫贷款15.13亿元,其中2019年新增扶贫贷款1.18亿元,共有14129户贫困家庭获得信贷支持,贷款金额达到6.88亿元,家庭贷款率从2016年的不到5%提高到61.5%。
完善征集制度,全面“纳信”
信用信息收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卢氏县建立了一批机制,完善了采集系统,有效地解决了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更新问题。卢氏县政府建立了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了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并从政府部门抽调人员负责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并录入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设立乡镇级金融扶贫服务站,从乡镇部门和金融机构抽调人员负责农民信用信息采集的审核、评估和监督;村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部门,居民和村干部负责收集和更新农民信用信息。三级服务体系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形成了“牵头推进、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信息更新的长期机制。根据信贷信息项目的重要性,建立了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更新和全面更新机制,每2天、每季度和每年更新一次,确保农民信贷信息的准确性。建立信息更新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把信息更新与“创建文明诚信家庭”和“党员活动日”活动结合起来,实行月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党员的日常参与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成立了一个监督小组,对各乡镇和单位的信息更新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促进信息更新机制的有效实施。
科学的“信用评价”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卢氏县支行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可变指标、分级建库”的特点,结合卢氏县实际情况,调整了包括村委会、扶贫、法院等10个部门的173项指标及相关指标和评价标准。会同县扶贫办、金融办、涉农金融机构等部门,从全县19个乡镇中选取1个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收集并手工计算农民信息纸质档案。经过计算、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形成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信用评价“卢氏标准”。量化指标主要包括农民的财产状况,表现为还款能力;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农民的道德观念和守法情况,表现为还款意愿。结合卢氏县贫困发生率高、贫困户财产普遍较少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三好三强、三有三无”、“是否是贫困户”和符合卢氏产业发展的创业信息。卢氏县通过调整后的信息收集指标体系,全面收集农民信息,建立了本地化的农民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调整后的信用评价标准,将不同得分的农户分为“A”、“2A”、“3A”和“3A+”四个等级。
根据信用等级的不同“用信”
卢氏县各乡镇、各部门和经办银行按照“落实政府、落实银行”的原则,共同推进“用信”工作。卢氏县政府出台了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金融资源和扶贫项目,促进信贷产品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卢氏县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村银行、中原银行等经办银行。对四个等级的农民给予差别信贷,分别提供最高的纯信贷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并给予优惠条件和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卢氏县支行加大宣传应用力度,在村务公开评级结果后,组织各村开展信贷额度5-20万元的信贷发放宣传会,营造良好的守信氛围。
标题:河南卢氏 为金融扶贫筑牢信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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