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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过去的70年里,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实力由弱变强。1950年,国家财政收入只有62亿元,1978年增加到1132亿元。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重大财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20世纪80年代,1993~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税制改革措施,为中国现代税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加。1999年,国家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
进入新世纪后,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跨越,2012年达到117254亿元。十八大以来,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达到183352亿元,比1950年增长2950多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51年至2018年,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5%,1979年至2018年年均增长13.6%,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在过去的70年里,中国的财政和税收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当前,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政策有哪些特点?《国家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分税制改革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1994年实施的税制和分税制改革是中国金融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什么是分税制?改革开放后,为了激活地方活力,中央政府开始“分灶吃饭”。中央政府完全授权地方当局进行尝试,获得的财政收益在更大程度上倾向于留给地方当局。
这种体制赋予地方政府相当大的财权,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却不断被削弱,形成了“弱中央政府”的状态。为了改变这一“弱点”,中央政府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主要是收钱和收权。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项怀诚后来回忆说,1994年2月,他焦急地等待着当年1月份的税收数据。最终结果是季度环比增长61%。
因此,学术界大多从当年改革目标之一“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的实现程度来判断和肯定其巨大成功。
然而,分税制的成功远远不止于此。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康佳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综合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里程碑和历史性贡献远远不止于此。分税制改革的意义在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最终实现了“行政分权”,走向了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经济分权”,在转变按企业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的体制症结上取得了突破。
康佳认为,在“向谁支付”和“根据什么基础支付”的制度规范方面,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经济性质和行政级别如何,在税法面前都是平等的、平等对待的,创造了一个真正公平的“缴纳国内税和缴纳地方税”的竞争环境,提供了一个稳定的预期,有利于在激发微型企业活力的基础上培养长期行为。
总的来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调整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强调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形成了中国现有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一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阵营改革引领新一轮税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营改增引发了新一轮税制改革。从2012年上海试点到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被认为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刻的财税改革,并取得了非凡的成效。
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税制复杂,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在这种背景下,以营改增为重点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始试点,然后全面推进。
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改革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不断扩大。从2016年5月1日起,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在内的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的《营改增试点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营改增试点统一了商品和服务税制,优化了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推动企业转变经营模式,规范和提高管理水平;它扩大了企业发展空空间,促进了创新、创业和就业。
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大多数企业认为,营改增可以消除增值税链条内外的双重征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专业化分工。一些企业认为,营改增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会计处理、发票管理、现金流量控制和资产清算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纳税意识。
目前,增值税改革仍在进行中。从2017年到2019年,增值税在三年内进行了三次调整:
2017年7月,增值税税率为第四位和第三位,取消了13%的税率;
从2018年5月起,17%的税率将降至16%,11%的税率将降至10%;
从2019年4月起,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税率将从16%大幅下调至13%,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的税率将从10%进一步下调至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今年4月至6月,全国共实现减税3185亿元,全国共有940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减税和减费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税费成本,巩固了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成本降低效果,直接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税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018年10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中国分两步实施了以减税为主题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记者注意到,公众对此次税制改革广泛征求意见,使人们真正感受到了改革的诚意。全国人大常委会(NPC)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一个月,收集了13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成为中国立法史上最公开的法律草案。
此次改革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主要劳动收入纳入综合所得税范围,实行统一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年计征,促进了同等收入劳动者的横向公平。
此外,新增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房租、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六项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特殊扣除项目,部分项目允许夫妻或兄弟姐妹共同扣除,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个性化扣除需求。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所所长胡曾撰文指出:“这一次,分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作为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制度突破,无疑在税制改革史上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说,在建立现代税制的阶段,我国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改,这是税制改革史上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李认为,税制改革的一个亮点是从分类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转变。这种模式的转变实质上是解决劳动税和资本利得税的问题。税收以综合收入的方式解决了劳务税问题,减轻了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今年上半年,新增个人所得税两步税制改革因素减税3077亿元,人均减税1340.5元,1.15亿人不再需要缴纳工资性收入个人所得税。受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优化税率结构和实施特别附加扣除“两步走”改革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30.6%,是降幅最大的税种。同时,个税改革的“红包”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高了居民消费能力。
标题:从62亿到183352亿!我国财政收入近70年增长2950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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