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28字,读完约5分钟

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相关配套规定陆续出台。3月3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问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为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建设,规范和引导保荐人准确把握科技板块定位,做好科技板块企业上市推荐工作,特制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企业上市指引》。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指导意见明确,主办机构应根据科技局的定位要求,优先考虑以下企业: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主办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推荐其他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同时优先推荐前款所列企业。

主办方应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荐以下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二是高端设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是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尖端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第四是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规模风电、高效光伏、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五是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回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第六,生物医学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品、高端医疗设备和仪器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七,符合其他科技领域的板块定位。

同时,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为了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的需要,《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规则》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设定了差异化的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受到市场各方的关注。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批的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燃眉之急”的原则,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批问答》。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计实践,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和完善发行上市审计的问答环节。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问答共回答了16个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设定了多套上市标准,那么发行人如何选择运用这些标准呢?主办机构应该如何检查?申报后可以更改吗?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第二,鉴于部分申请上市的企业最近一段时间没有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对信息披露有什么特殊要求?

第三,如何理解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横向竞争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的股份由控股股东持有,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位于国际避税天堂、持股比例复杂的企业,如何做好验证和信息披露工作?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第六,我们如何理解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过去两年中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指标包括,过去三年R&D累计投资占过去三年累计经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如何认定R&D投资?与R&D相关的内部控制要求是什么?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第八,市值包含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中。市值指标的发行和上市审核和监管有哪些要求?

第九,《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符合科技板块的定位。如何把握这一点?

第十,《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应主要依靠核心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一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第十一,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信息披露有什么要求?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第十二,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制定了期权激励计划,并计划在上市后实施。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十三.当整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人累计未弥补亏损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十四、如果发行人已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对信息披露有什么要求?中介机构应如何进行验证?

第五,如果发行人拥有与科研项目相关的政府补贴,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如非经常性损益报告和中介机构的核实?

十六、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本所发行上市审查机构审计质询答复中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向本所申请豁免披露。在审计中应该如何处理?

标题:上交所: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七大领域企业上科创板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7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