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08字,读完约9分钟

长期以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社会的一个痛点。为解决招聘领域存在的采购水平低、量价脱节、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规划选择了京津冀、沪渝、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Xi等11个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根据该计划,药品集中采购将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仿制药中选择试点品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在中国大陆地区集中采购范围内上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参与试点项目。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从具体措施来看,第一,量入为出,以量换价。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总消耗量的60%~70%,估算总采购量,进行数量采购,与数量价格挂钩,与数量交换,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按照上述购买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其次,招募和挖掘的结合确保了它的使用。试点地区的公共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选定的药品,确保在1年内完成合同剂量。第三是保证质量和供应。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货入围标准,建立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和监控体系。第四,保证支付,降低交易成本。医疗机构作为药品支付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严格查处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的问题。医疗保险基金在总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购买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试行医疗保险直接结算。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1月17日,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国家健康保险局副局长陈金福在会上指出,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招聘和使用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实现四个目标:第一,通过改革机制的转变挤出水来,切实实现药品降价。第二,通过数量和价格挂钩,完善招聘和挖掘机制,解决招聘和挖掘领域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消除招聘和挖掘领域的制度性障碍,净化行业生态,即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和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优化用药结构,提高用药诊疗水平,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第四,探索和完善药品招募机制和市场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陈金福指出,按照上面形成的改革思路,它只是“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和平台运作”。所谓国家组织就是通过政府组织来解决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制度上的障碍和政策上的趋同。联盟招募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原则,以公共医疗机构为采购主体,形成地区间的联盟,通过联合采购在公共医疗机构进行药品招募。根据“计划”中的工作安排,试点地区应根据集中采购价格在省级采购平台上完成网络连接,并在2019年初实施集中采购结果。“具体时间由联合采购决定。目前,企业正在与试点地区对接。可能从三月中下旬开始,持续一年。”陈金福说。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推荐阅读:

降低药品成本负担——国家医疗保险局负责人就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项目答记者问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试点工作。国家医疗保险局负责人就落实试点改革措施、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问: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项目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医疗费用负担。目前,人们强烈反映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药价虚高。近年来,药品集中采购不断推进,对药品价格合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数量和价格是脱钩的。一般来说,只有价格不是数量,企业缺乏销售预期,这使得药品价格难以实现大幅下降。第二,竞争不足。仿制药的质量水平普遍较低,很难与同水平的原药公平竞争。长期以来,一些原药的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中国没有出现“专利悬崖”。第三,采购分散。低购买水平和分散的消费导致议价能力不足。同时,地区政策差异影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削弱了市场竞争机制。第四,政策缺乏协调。药品采购、使用、医疗保险支付、支付结算等措施不够协调,难以发挥协同作用。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目前,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环境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取得了显著进展,部分仿制药的质量和功效达到了与原药品相同的水平,为公平竞争提供了质量基础;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理顺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体制;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社会更加重视使用价格合理的优质仿制药。这些变化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问:国家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是什么?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试点有四个目标和任务:第一,实现药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减轻患者的药品成本负担;二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产业生态;三是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第四,探索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市场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本次试点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运营”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一个是国家组织。国家医疗保险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成立了国家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试点城市联盟的形成。第二,联盟采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和Xi的公共医疗机构是集中采购的主体,形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汇聚需求和力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第三是平台运营。试点地区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共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的集中采购工作,并依法实施集中采购工作。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在这个试点项目中,请注意顶层设计。针对以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方案设计中应坚持质量标准、数量采购、公平竞争和联盟采购。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问:如何通过三位医生的联动来推动试点政策的实施?

答:医疗保障、卫生保健、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围绕“确保使用、质量、供应、支付”,完善相关政策,实现部门协调,形成三医联动,推进试点政策实施。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医疗保险:首先介绍了支付标准政策,明确了医疗保险原则上应按照相同支付标准的操作规则和过渡政策支付相同通用名和不同商品名的药品,以引导参保人员合理用药。二是药品预付款,以总预算为基础,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促进医疗机构与企业按合同及时结算,降低医药企业的交易成本。第三,对于规范所选药品使用的医院,不应减少所选药品对应的总预算,以减少药品价格挤出的水,这可以用来推动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医疗:鼓励集中采购使用精选药品,将精选药品的使用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对不按规定购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应从医疗保险总额、公立医院改革奖励补助资金、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定点医疗保险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用药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应条款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测,严格审核和点评处方,加强医生的山本大久保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科学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药品:在实施评选结果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首先,要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对所选品种生产、流通和使用全周期的质量监督,增加抽样检验的频率,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责任追究。二是保证及时供应。巩固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供应足够商品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稳定供应。第三是确保及时付款。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协议及时向企业支付货款,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问:试点的当前进展和下一步是什么?

答: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招标阶段;第二阶段是落实成果、落实采购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阶段;第三阶段是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和改进政策。经过精心准备,官方评选结果于2018年12月17日公布。共选择了25种药物,平均选择价格下降了52%,标志着第一阶段的完成。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下一步将进入实施阶段,这不仅是工作的难点,也是试点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和三医联动的机制。必须落实选举结果、试点政策和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同时,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工作。在做好全过程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减轻患者负担、完善集中采购机制、改善行业生态、推进医疗改革等试点机制和效果,研究扩大试点和完善政策的可行性。

标题:11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7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