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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在福州等五个城市建设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的函。原则上,我们同意在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
上海市一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新增五个城市反映出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已经进入2.0版。首批13个城市被选为试点城市,主要是因为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租赁市场需求相对较强。现在,又增加了五个城市,这显示了改革试点的扩大趋势。当然,从这五个城市的房价涨幅来看,2018年的涨幅仍然比较快,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展租赁住房试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房价上涨。
自然资源部表示,试点城市应着眼于市场需求,坚持城乡统筹。项目应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的主体和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善、人口高度集中、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积极借鉴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制度成果;建立租金监控机制,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同时,试点城市要规范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按照法律法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禁止非法提供“租金贷款”。加强事后监督,确保有序可控。
严跃进认为,这一政策信号意义重大,即随着国家土地管理法修订的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后续改革将继续加强。目前,改革的重点是租赁市场的发展,共有产权的住房有望在未来推进。总的来说,这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供应方的发展和活动。预计未纳入试点的省会城市也将在2019年下半年取得新的进展,如Xi、济南、苏州等大城市,部分百强县也可能有机会开展试点。
标题:集体土地建设租房试点拟增五城 对冲区域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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