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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推广教育
看清邪教的本质
自觉地远离邪教
邪教是当今世界三大恶性肿瘤之一,它违背人类、反社会、反科学,严重危害人类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进步。 现实中,邪教组织道路百出,没有漏洞,稍微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入邪教的圈套。
邪教是什么?
从司法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邪教是指具有危害社会、危害家庭、危害人权的“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秘密结社、收集金钱、危害信徒、危害社会”六大特征的违法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处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实施法律等刑事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邪教组织”以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确立,神化、提倡主要分子, 邪教一般具有六个基本特征。
1、“教主”崇拜
邪教“教主”都极力神化自己,装扮成以欺诈手段活着的“神”,自称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惑邪教成员的只有“教主”的生命,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2 .精神控制
邪教“教主”为了达到其成员绝对忠于自己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谎言欺诈、心理含蓄等方法,并用惩罚、胁迫等胁迫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独断专行。
编造邪说
邪教“教主”宣传“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4、筹钱
邪教“教主”要求“成员必须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妙地抢夺,另外,高利润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修炼用品等,成为了有钱人。
5、秘密结社
邪教通常以“教主”为中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使用非常隐蔽的联系方法,通过秘密集会、“教”、“练习”,用暴力手段等方法迅速发展邪教成员。
6 .危害社会
强调用极端手段对抗现实社会,不仅威胁个人生命和集体利益,而且威胁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1 .对社会的态度不同
宗教提倡信徒融入社会,为社会服务,造福人们,维持社会和谐,邪教完全相反,盗用了宗教的一点用语,但其本质是反社会的,他们煽动成员敌视社会,危害社会,政治
2 .崇拜的对象不同
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所有宗教特定的神,是一定的。 邪教崇拜是教主本人,邪教的头脑总是谎报上帝的名字,自称上帝的“替身”“代表”,神化自己,给成员神秘、敬畏感,给他礼拜和盲目服从,达到成员精神控制的目的。
3 .理论学说不同
宗教有自己的典籍教义,构成其理论学说体系。 宗教把现实世界看作幻想的世界,希望死后灵魂升入天堂,但关注、安慰、鼓励和鼓励人们的现实生活。 然后,邪教教主都故意渲染灾害抢劫的恐怖性,在某年某个月的某一天反复发行世界末日的话,扰乱人心,制造恐慌,骗人教诲。
4 .活动方法不同
宗教有依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由被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职员主办,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邪教活动奇怪,他们采取地下活动的方法,串联、集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方进行。
5、立教的目的不同
宗教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超越终极关怀的表现,引导社会走向正义、道德、纯洁、圣化,带来精神界的升华。 邪教立教的目的是利用欺诈术和对信徒的控制,满足其个体的私欲,虚假大众的金钱,实现控制社会的野心。
6 .对科学的态度不同
宗教总是接受和承认证实的科学事实,竭尽全力为自己的教义和信徒服务。 邪教不同,打着科学的旗号反对科学或明确地攻击科学。
崇尚科学远离邪教
与邪教组织的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认真斗争。 我们各公民必须“崇尚科学,排斥邪教”,自觉抵制邪教的各种推广和破坏活动。
1 .提高警惕,认识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 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抵抗邪教侵蚀。
2 .态度要坚决,不要听、不看、不相信、不传达对邪教组织的反动推广。
3 .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 .邪教分子非法串联、秘密集会、集体发生事件,印刷、偷运、分发、邮寄大量反动推广品,发现书写、悬挂、投稿邪教复印件的反动标语的,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 .有人给你发推广邪教复印件,或者在你手上传播邪教组织的推广品(传单、光盘、书籍、印刷品等)的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停止这种行为。
6 .邪教推广收到复印件的手机邮件、电子邮件时,必须立即删除。 邪教推广如果接到复制骚扰电话,请直接挂断。
7 .当发现家人和亲戚朋友练习,参加邪教活动时,必须坚决反对,耐心说服教育和正确的诱惑。
相关法令链接
一、关于法律的决定
1999年10月30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止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提出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惩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 在依法解决邪教组织的事业中,必须区分不知道真相而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故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罪犯。 不追究受骗的群众。 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企划者、指挥者、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免除轻、减轻或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 情节较轻的,剥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独处罚罚款。
组织、利用或者迷信欺骗别人,造成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犯第一罪通奸妇女、欺诈财产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和处罚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止、制止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可以罚款500元以下: (1)组织、教唆、胁迫、诱惑、煽动、他人邪教活动、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 (二)以宗教、气功名义扰乱社会秩序,进行损害他人健康的活动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利用邮件寄送包括以下复印件的物品: (一)煽动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威胁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宣传邪教或迷信的(六)猥亵、赌博、恐怖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处理、利用邪教组织实施法律破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次会议,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2次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年2月1日开始实施法律释放〔〕3号)
另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党纪律层面解决规定了党员参加邪教组织的行为。 处分条例第59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邪教组织时,对策划人、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排斥党籍的处分。 对其他参加者,情节轻的,给予警告或者重大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取消党内职务,留党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对于不知道真相的参加者,接受批判教育有忏悔的表现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处分或者不处分。
作者:刑事李文娜
原标题:《【反邪教推广认识邪教的本质,从邪教侵害中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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