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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最近第三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与其个人特征不相适应的选择,尊重并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条款旨在尊重消费者的平等权利,保护消费者免受歧视,并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同时,针对共享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平台出现的延迟退款甚至不退款的现象,对押金退款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军)

标题:电商立法尊重消费者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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