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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和混业经营的发展,中国机构实施综合金融经营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由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越来越有必要寻求渐进式变革。在此背景下,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监管框架的理念正式出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这不仅凸显了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性,也表明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探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然而,作为一个仍在完善的政策管理框架,简单照搬国外经验显然是不现实的。今后,有必要综合考虑金融监管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路径依赖。有必要清楚地看到问题。如果有问题,就应该戴上镣铐。在桎梏的过程中,各种组织需要形成合作。宏观审慎框架的基础设施、与货币政策的界限、过度使用的动机和指导原则以及治理机构本身的绩效评估仍然面临
宏观审慎是次贷危机后对全球金融治理模式反思的结晶
宏观审慎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1997年和2008年的两次金融危机为分界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至1997年这一概念的萌芽期。然而,由于当时金融全球化程度较低,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当时,全球监管的重点仍然是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管理,宏观审慎的概念没有得到重视。第二阶段是从1997年到200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宏观审慎再次被提及。200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相关部门提出了金融稳定指数体系的初步方案和框架,并于2003年完成了金融稳定指数的基本编制。第三阶段是从2008年到现在。宏观审慎框架很快在各国形成共识,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次贷危机使各国当局清楚地认识到,仅靠一家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行是不够的。在信贷和资产价格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高度相似且集中在同一个领域,导致金融失衡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加。以控制通货膨胀为目标的货币政策和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不足以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监管方向开始从微观审慎转向宏观与微观审慎的结合,巴塞尔协议三开始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
事实上,次贷危机后,国家当局和国际组织在反思和总结的过程中探索了宏观治理理论和具体模式,如安倍经济学、伯南克经济学、新常态等。在这些新概念和新框架中,只有宏观审慎政策获得了全球共识,因此宏观审慎框架可以被视为次贷危机后全球金融治理模式探索和反思的共同结晶。
中国宏观审慎的探索与实践
(a)起始期。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安排,借鉴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设方面开始了全面深入的探索,这是中国实施宏观审慎的起点。
(二)铺垫期的初始制度。在2010年11月颁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建立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首次被提上日程,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反周期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该报告确定了金融监管体系未来的改革方向。2011年,为了应对危机期间刺激政策的逐步退出,中国正式引入了差别准备金的动态调整机制。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已实施五年,与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相配套,有效促进了货币信贷的稳定增长,维护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明确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具体指标体系。
(3)2016年,以mpa评估体系为标志,进入宏观审慎框架体系实质性推进期。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业的发展变化,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政策框架。2016年,实施五年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Mpa从资本与杠杆、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和信贷政策执行七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指导和严格监管。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整个mpa体系的核心,央行主要通过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来调控银行信贷增长。从2016年5月起,央行将全面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范围扩大至全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并对跨境融资进行反周期调整,以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自2017年第一季度以来,央行已将表外财务管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的广义信贷指标。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正式提出了稳健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监管框架。
宏观审慎框架有效性的三个方面
(一)需要看清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各口径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的准确统计机制,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控。清醒的头脑是识别系统性风险的前提,否则很难把握宏观审慎的本质。一旦问题识别不清、不准确,后续开出正确药物的政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处方剂量不准确甚至开错处方都会引发风险的问题。应该从2015年股市的异常波动中吸取教训。
(2)已识别的问题应被束缚。如果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发现的风险能够真正得到抑制、预防和解决,就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个被禁止的监管体系。这一系统应该针对每个机构参与者的业务指标和业务质量方面,这反过来又对监管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金融业务创新日新月异。金融机构有必要戴上镣铐,准确无误地跳舞,以防止放纵。监管不能落后于市场业务。在一些监管政策下,有必要预测商业跷跷板效应。
(3)在被束缚的过程中,各种组织可以形成合作。由于监管路径的依赖性,在过去,我们确实存在监管分离、空和监管氛围中的机构合作不足等问题。从目前的改革计划来看,我们正在根据中国的国情逐步完善。今年机构改革后,中国金融监管的最高框架是“一个委员会、一个政党、两个会议”。在此框架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将对金融监管框架改革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各监管机构的职能分工和具体监管工作。除了货币政策职能外,央行更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全面统计分析和预警。新成立的银行保险协会和原证监会突出了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职能。由于现在机构监管肯定会影响机构行为,而金融机构行为的变化将直接出现在资产价格(股票和债务)中,与过去一样,银行机构的监管属于银监会,利率走势属于央行。然而,银行持有60%的国债,协调不佳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利率大幅波动。
未来面临的四大挑战
(一)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的搭配和分工。不应该有谁属于谁的问题。在今后的改进过程中,这两个概念应该加以区分,这也是两大支柱的真正含义,是一种独立但又合作的关系。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侧重于政策目标(前者的价格、就业和经济稳定;后者是防范系统性风险,中间目标、工具等多个维度应继续厘清界限和区别。
(二)控制“度”的使用。宏观审慎政策的目的是防范系统性风险,而不仅仅是稳定经济波动。尽管许多宏观审慎工具和政策会产生反周期效应,顺便稳定经济波动,但由于这种正外部性,有必要避免过度使用这些工具和政策,使其成为反向经济监管的工具。宏观调控决策者自然有反周期稳定波动的动机,这也是与积极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货币和财政)的主要区别。
(3)风险识别。根据国际经验,识别和预警系统性风险非常困难,这不仅需要简单的定量分析,还需要一定的经验判断和隐患预测。定性和定量之间的程度是微妙的,我们应该警惕在预防风险的同时“过度识别”风险,从而成为稳定经济波动和破坏金融市场活动和健康的工具。
(4)监管治理的指导原则和问责机制。简而言之,治理结构可以有两个指导原则:规则导向和相机选择。规则定位更清晰、更容易操作,但灵活性不够。相机的选择更加灵活,但规则不够清晰。绩效评估和监督本身的责任划分存在困难。有必要权衡这两个原则。同时,由于监管不得不面对市场的压力而提出“不受欢迎”的监管政策,其绩效后评价和问责机制有些困难,这与货币政策和财政稳定经济波动等政策目标的明确性不同,金融稳定的衡量也难以衡量。风险防范的成功是因为没有风险,是因为经济自身的周期而解决了风险,还是通过监管政策解决了风险,这是一个意义不同的问题。(作者:如果是金融研究所)
标题:宏观审慎框架的摸索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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