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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北京5月9日电(记者何迎春)近日,中铝集团党组发布了《关于禁止中铝(601600)集团有限公司与干部亲属办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的暂行规定》,要求中铝集团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严格执行。

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自2015年以来,中铝集团利用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巡视工作,找准“着力点”,对症下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带资经营企业的问题。它一再强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不得与中铝集团有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凡隐瞒或不报的领导干部将被开除并严肃处理。《条例》的制定是中铝集团党组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这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新开始。这是针对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利和“靠铝吃铝”等问题而进行的重新规制。这也是一个重新规范,以防止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并使用户严格,谨慎和安全。

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条例》创新性地制定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扩大了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内涵,将领导干部的范围扩大到中铝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的司局级以上员工和从事采购、销售等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的司局级以下员工,并将管辖主体扩大到共同利益的亲属及相关人,并在中铝集团内联网上发布。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包括中铝集团干部亲属以独资、合资、参股非上市企业、承包和租赁形式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干部配偶、子女和配偶在私营、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企业,以及离开中铝集团3年以内的干部亲属经营的企业。

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条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干部亲属开办的企业与中铝集团有业务往来,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管理。各单位发现干部亲属经营的企业与中铝集团有业务往来,有权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违反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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