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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文件。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江西等五省部分地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中国逐步建立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在内的相对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但总的来说,中国的绿色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基础工作需要改进。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应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快绿色金融试点改革。一是及时扩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范围。在首批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江苏等地区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实现“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有机联系和协同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绿色财务标准工作组或委员会,整合现有绿色财务标准,建立和完善绿色财务信息统计和数据披露流程。第三,完善绿色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相对统一的披露标准、内容和格式要求。加大各种绿色指数的研发力度,将信息披露充分的上市公司纳入绿色指数,提高其估值,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披露信息。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第四,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整合节能环保等现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充分发挥国家引导和引导绿色投资的作用。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郭新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加快绿色金融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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