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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化分权化、行政管理一体化、服务优化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联发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以下9件规范性文件:
1.废止《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通知》(中国经济贸易[2002]825号)。
2.废止《商务部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
3.废止《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附表制度的通知》(法[2006]102号)。
4.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发[2016]611号)。
5.废止《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落实2014年医改重点任务,提高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的通知》(商[2014]705号)。
6.废止《商务部关于印发〈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2015]64号)。
7.废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外经贸发〔2002〕388号)。
8.废止《关于加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前培训的通知》(商字[2003]37号)。
9.废止《关于印发〈国际商业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字[2003]46号)。
商业部
2018年2月1日
关闭汽车贸易管理和汽车市场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
标题: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5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11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