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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业管理的主体与质量和数量齐头并进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居全国第十一位
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上了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发展道路,逐步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载体。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建立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并引入了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认证标准。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发展的机制和体系初步形成。
快速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发展工业脱贫增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社会服务,我省规模经营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99.6万亩,占大型专业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增经营主体的87.9%,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力军;我省通过保本分红、股份分红、二次返利等利益分配制度和利益联动机制,将农民、基地和龙头企业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让农民分享销售、加工和储存的增值利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家庭农场8230个;工商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83900个,在全国排名第11位;有2869家龙头企业、27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368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在我省75个贫困县建立了8.02万个合作社,带动了268万多户农民,占全省农民总数的一半以上。(记者孙海峰·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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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甘肃农民合作社总数居全国第十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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