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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2月13日电(记者张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13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交了《2019年吸烟(公众健康)(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销和推广电子香烟等替代性吸烟产品,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食品和卫生局副局长阮辉贤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保护公众健康是特区政府的首要考虑。修订后,除非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为药剂制品,否则替代吸烟产品将会完全被禁止。
据报道,替代吸烟产品将被禁止在未来进口,过境货物,空航空转运货物和过境人员将被豁免;不禁止出口。简单地拥有替代吸烟产品并不违法,但为了制造、销售或分销这些产品而拥有这些产品则是违法的。
此外,与传统香烟一样,条例草案明确禁止在非吸烟区使用替代吸烟产品,违例者一经法庭定罪,可被罚款1,500港元或5,000港元。
条例草案将于二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并于下星期三在立法会首读。阮辉贤表示,如果法案获得立法会通过,预计将在刊登宪报六个月后生效。
在香港,目前规定传统香烟不应出售给18岁以下的人,并应在包装上附上健康警告。进口传统香烟需要许可证和执照,超过相关税收限额的乘客需要缴纳关税。
标题:香港拟全面禁售等另类吸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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