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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月22日发布通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了精简文件、优化流程的工作目标。提高企业注销的效率;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将完成设立企业注销在线服务区的工作目标,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依托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区,落实相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各地要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区,充分公开各部门的注销流程、有条件时限、材料规格、办公地点等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简化企业登记手续和资料。继续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将非上市股份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对于已终止简单注销登记的企业,在符合要求后,可按程序重新申请简单注销。
实行分类退税,提高通关速度。整合税务注销办理事项,开设“注销专用窗口”,强化“首问责任制”,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一次性告知所有应完成的事项和提交的材料,实施“套餐式”服务,提升纳税人实际纳税感受。纳税人完成注销后,税务部门将税务清算信息推送到市场监管部门,减少了数据提交,加快了注销流程。
严格企业责任,依法对不可信赖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纪律处分,防止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不诚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标题:五部门:今年9月份前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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