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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猛
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7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强化证券违法民事赔偿的职能作用,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刘桂香表示,司法解释通过细化具体程序规则,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执行法律、统一审判标准、提高证券集体诉讼质量和效率、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导。司法解释的颁布标志着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中国的真正登陆。
据报道,《条例》全文共42条,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全面规范普通代表和特别代表的诉讼程序。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提起的诉讼,包括起诉时一方人数已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起诉时人数未确定的以明示参与为特征的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诉讼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以明示回避为特征的特别代表诉讼。第二,细化了两类代表人诉讼的程序性规定,包括事前审查、代表人选择、审判与判决、执行与分配等。第三,准确回应了代表人诉讼的启动条件、代表人的选任方式、代表人的权限范围、调解协议的审查、重大诉讼事项的审查、代表人放弃上诉的处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启动等代表人诉讼的现实困境。第四,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作用,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审判执行的公平、效率和透明度。
本司法解释中有哪些具体安排来方便投资者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院长林说,首先,解决代表人诉讼的启动难。第二,权利登记难以解决。第三是解决代表选举的困难。
刘桂香表示,《条例》遵循依法合规与机制创新相协调、诉讼效率与权利保护相平衡、实体审查与正当程序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体现了以下价值取向:一是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投资者提起和参与诉讼。二是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证券集团纠纷多元化解决。第三,实行正当程序,重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第四,加强实体审查,充分发挥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作用。
标题:最高法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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