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0字,读完约2分钟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这是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制定的专项司法保障文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进行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深交所: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保障意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财政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资本市场犯罪“零容忍”要求, 进一步明确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

深交所: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意见,坚持“制度建设、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定稳定的原则,努力做到“开放、透明、廉洁、严格”,强化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登记制度理念,完善基础制度, 严格执行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和上市审核,严厉打击虚假发行和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配合落实证券代表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各方的改革意识和收益意识,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建设规范、透明的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开放、有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加强创新资本的形成,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和升级。

标题:深交所: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3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