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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8月18日消息,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这是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制定的专项司法保障文件,依法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发行和上市审核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保障意见,认真贯彻国务院财政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全面落实新《证券法》和资本市场对犯罪零容忍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推动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对确保创业板改革和登记制度试点顺利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意见,坚持制度建设、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坚持四个尊重、一个共同努力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廉洁、严格,强化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登记制度理念,完善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严厉打击虚假发行和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配合落实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各方的改革和收益意识,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富有弹性的资本市场,加强创新资本形成,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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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交所坚决贯彻落实创业板改革司法保障意见 努力打造改革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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