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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突然的交通事故,三死两伤,很多家庭破碎,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原告方面背负重担,被告方面失去了家的支柱,举步维艰。 12月7日,在肥东县人民法院起草法院法官王慧娟的耐心调解下,肇事各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方面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回顾事件,今年1月17日,李某森驾驶小型巴士从南向北行驶。 车速太快,没有在道路的右侧通行,不小心进入对面车道,和邱某路上驾驶的小型巴士发生了冲突。 在这次事故中乘坐邱某道车的张某运、杨某丽受伤,李某森和邱某道以及乘客李某当场死亡。 根据肥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李某森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邱某道、李某、杨某丽、张某运没有责任。 受伤者和受害者近亲的投诉金额很大,所以李某森的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在投诉前的调停阶段,各方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因此,伤员杨某丽、张某运、受害者邱某道及李某近亲分别向肥东法院申诉,要求司机李某森(已故)配偶汪某和女儿李某琳、事故车辆保险企业赔偿这四起事件原告各损失共计2424860.75元 调解经过由肥东法院道交速裁队法官王慧娟负责。 在案件审理中,汪某被告和李某琳被告以事故时李某森履行职务行为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李某森事业所所在的通信技术有限企业和安徽分企业,并申请中止审理此案。 认真整理案件后,王慧娟理解当事人之间争议很大,各执一词,被告还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四起案件的剩余是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前提,以说明事实。 但是,受害者还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受伤者也因事故消耗了巨大的医疗费,王慧娟认为此案不能轻易中止审理,促使当事人调解仍然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好方法。 根据法院道路交通事件的投诉调侃对接方法,王慧娟先联系事故车辆保险企业,经过多次信息表达协议,保险企业预先同意支付事故车辆112.2万元的保险金。 之后,王慧娟又多次联系4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根据事故现场客观实际分解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进行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逐一回答当事人的疑问,并根据现在的条件进行合理调整 调解结果经过20多天的信息表达,各方就保险金的金额达成了一致。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王慧娟理解了事故中原告方或受伤或死亡,被告方家庭也已经困难,立即向院党组申请,最终让当事人双方免除诉讼费用,促使案件顺利处理。 资料来源:肥东法院原标题:《【末端动态】肥东法院|两辆车相撞重建许多家庭法官的温柔,耐心调解结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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