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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网站上发布了《山东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确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七个方面和27项措施。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监察局在山东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检查。12月26日,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正式向山东省反馈。山东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专题会议专门研究了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并上报了山东省整改计划,落实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的反馈意见。2018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视频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整改计划”定义了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加深理解,提高立场。督察整改推动了新旧动能转化,从根本上调整了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加快了绿色发展模式的形成,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第二,根据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制定法律法规。立即停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不要以督察整改的名义等待、观望、不付出代价、不打折扣、不“清理”违法项目。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政策”的原则,堵与疏相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我们不应该搞“一刀切”或“一刀切”。第三,夯实责任,整改到位。严格履行“党政职责”和“一岗两责”,坚决摒弃“唯gdp论”。明确检查人员举报问题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制落实责任。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青山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检查人员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突出的环境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承载力将显著提高,人们的环境获得感将显著提高。空气中的环境空 pm2.5和pm10分别达到约49 μ g/m3和80 μ g/m3,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提高了约50%。
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级)的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流和湖泊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土壤环境总体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全省湿地数量达到26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0%;森林覆盖率达到20%;本省大陆海岸线的自然岸线保留率不低于40%;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整改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为确保整改到位,针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经确定了七个方面和27项措施。包括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决策安排;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坚决清理重大违法项目;坚定不移地与污染作斗争;坚定不移地加快海洋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恢复;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执法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推进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督和执法的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完善绿色财税金融体系;坚定不移地动员和依靠一切社会力量推动整风等。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整改计划》明确了八项具体保障措施。(本书)
标题: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山东27项措施呵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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