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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黄河旋风(600172,诊断单元)表示对上海明匠有合法控制权,另一方面,陈军明确表示目前实际控制上海明匠。这种看似矛盾的说法出现在黄河旋风几天前发布的公告中。
日前,《国家商报》记者就黄河气旋失控事件做了后续报道。
5月15日,黄河旋风再次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陈俊说,上述问题是由于他对控制权和经营权的误解造成的。
陈俊说,上海明匠实际上没有控制权。《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黄河气旋5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针对公司自2015年通过重组收购上海明匠后是否未控制标的资产的问题,黄河气旋回应称,上市公司于2015年完成了对上海明匠的全资收购,即对上海明匠拥有法律控制权。此外,陈俊在答复中明确表示,他目前实际上控制着上海史明。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上述关于黄河旋风的说法并未对该质询做出积极回应,并要求黄河旋风再次回应上海明匠实际控制权归属问题。
5月15日,黄河旋风发布公告,再次回应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
根据公告,陈俊表示,我只是被上市公司聘请担任上海明匠的执行董事,对上海明匠拥有日常的决策和管理权,我不是实际的控制人。上市公司可以随时解雇我。
陈俊还说,我的工作职责只是根据上市公司的授权行使上海明江的经营权,实质上并没有控制上海明江。我在回复《关于河南黄河冯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保留及上海明江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询函》时表示,实质性控制的资产是由于对控制权和经营权的误解。
黄河旋风:我从未失去上海明匠的控制。在“公告”中,如果黄河旋风实际上控制了上海明匠,陈俊是什么时候把控制权交给贵公司的;同时,陈俊目前是如何获得控制权的,你们公司是如何失去控制权的?黄河冯谖表示,已于2015年11月完成对上海明匠的收购。收购后,上市公司拥有上海明匠100%的股权和所有权。此后,上市公司对上海明匠拥有合法的产权和控制权。
同时,黄河旋风认为他在控制了上海明匠后并没有失去控制,陈俊也没有控制上海明匠。2017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的失控是上市公司对上海史明经营管理的暂时失控,而非失控。
另外,黄河冯谖表示,经过认真研究,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陈俊签署的《关于取消上海明江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标题:黄河旋风再发声 陈俊表态对控制权理解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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