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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委员会发言人严鹏程主持新闻发布会(中国网宗超摄)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上午10点召开了由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以下是书面记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言人严鹏程:众所周知,去年冬天,中国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天然气供应短缺,这表明我们在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的有关决策部署,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相关突出问题解决,促进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取得积极进展。在这里,我想向我的媒体朋友们强调这种情况的两个方面。
一是推进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进展。近几个月来,我们在深入研究天然气供需形势的基础上,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进行了密切沟通与合作,围绕增产、供气、连通重点管网、建设储气设施、用户调峰管理等工作,务实推进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个是气体膨胀源。重点是加大国内气田的勘探开发力度。协调推进相关资源领域,积极为企业勘探、开发、建设新产能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加大勘探开发投资和工作量,加快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建设。
二是把握项目。重点是加快一批储调工程建设,推进一批管网互联互通。曹妃甸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天津大港lng调峰应急站、文23、长春地下储气库等一批合格的储气设施已经开工建设;中国石油陕京4号线增压增输、中国石化广西lng接收站与中缅管道连接、中国海洋石油广东lng接收站与西二线连接等关键互联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三是建立机制。关键是为用户探索创新的调峰机制。在有效解决峰谷用气问题的基础上,协调推进各地实施1亿立方米用户名单,引导部分地方探索形成“电电调度”等有效做法,动态调整大型工业用户用气,发展替代能源用户等增量用户调峰能力。
第四,压力责任。重点是落实有关地方和企业在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需求方面的责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每年与有关地方和企业签订保障民生和用气的责任书。过去,我们在下半年开展这项工作。今年,在前期规划和前期行动的基础上,我们基本完成了这项工作。我们先后与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民生燃气保障责任书,与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工作层面的谅解备忘录,与主要供气企业签署了天然气供应保障责任书。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本地区民生燃气安全责任书和实施方案。
第二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库配套服务和调峰市场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库配套服务和调峰市场机制的意见》,以解决我国天然气发展不平衡和不足的问题,加快储气库短期扩容,明确政府、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意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我们对储气指标有具体要求,主要是三个数字,即“供气企业10%,城市燃气企业5%,地方政府3天”。具体而言,到2020年,供气企业的储气能力应不低于其合同年销售量的10%;城市燃气企业应当形成不低于其年燃气消耗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至少形成不低于本行政区域3日平均需求量的储气能力。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各方的储气指标不应重复计算,作为动态发展指标,2020年后进行年度指标评估时,应以当年的实际合同量或用气量进行验证。二是建立辅助服务市场。通过自建和合建储气设施、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储气服务,支持各方履行储气责任。同时,坚持储气服务和调峰量的市场化定价,合理分流储气和调峰成本,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和考核问责,为建设辅助服务市场奠定良好基础。此外,该文件还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我们今天已经正式发布了这份文件,所以我们在这里不再重复。
总的来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生产方面,鼓励天然气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努力增加国内气田的产量,加快新气田的开发建设。在供应方面,支持相关企业加强与资源国的协调,稳步增加天然气进口。推进重点管网互联互通,今年供暖季将在去年供暖季的基础上新增一批供气能力。通过生产和供应措施,今年实施的资源比去年大幅增加。在储气方面,我们将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所有具备储备条件的项目将在年内开工建设。在销售方面,今年我们大力推进供气合同全覆盖,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全面签订和履行供气合同。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签订了供气合同,合同签订工作可以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此外,建立并动态调整和完善全国和地方100万平方米调峰用户名单。在冬季用气高峰期,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可以迅速启动不同级别的计划。
与此同时,必须看到,中国建设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加强储气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调峰机制的动态调整和完善。 加强对合同签订和执行以及储气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信用监管,不断推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尤其是在冬季。
标题:发改委:到2020年供气企业储气能力不低于合同年销售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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