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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网络截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围绕加强政务公开解读和回应、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16项重点任务。
经过梳理,记者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更加细化,对政府热线、“互联网+政府服务”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使政务更加透明,政务更加亲民。
加强公众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政府舆情回应效果评估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对政府信息的公众解读和回应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许多要求也是首次提出。
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建议制定和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利的政策文件,并对相关信息的公开做出明确规定,使政策的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同时,建议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披露机制。
在加强重点领域主动披露方面,建议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办法。同时,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社会关注,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预算和债务信息透明度,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二处处长高训兵说:“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然而,各地的财务透明度差异很大,尤其是债务信息披露不佳。要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办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便于地方政府统一实施,便于老百姓(603883,医疗单位)了解和监督。
此外,在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方面,建议重点解读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准确脱贫和防治污染三大攻坚战相关的政策措施,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政策解读节奏和力度,积极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围绕重大社会问题加强舆情应对,建议开展政府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不能应对重大政府舆情、应对不当、及时报告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谈整改。
对此,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共事务办公室副研究员徐福成表示,当重大政务处理出现处置不力、应对不当、报告不及时等问题时,很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要点》提出建立问责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舆论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化解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同时,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和收集新出现的舆情,及时预警、科学判断、妥善处置、有效应对,防止因舆情应对不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建设
随着“互联网+政府服务”在中国的发展,今年的“重点”在这方面也有很多措施。
在推进网上服务公开方面,建议及时披露“互联网+政府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其阶段性成果。在网上服务大厅打开服务项目列表,推广更多的网上办理项目,实现服务资料的编目和标准化,使人们工作更加清晰和方便。
同时,建议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等信息系统与中国政府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进政府服务“一网管理”和“全国漫游”。
对此,高训兵表示,通过整合政府网络信息,实施“一网管理”和“全国漫游”,可以实现政府服务的供给创新。一方面,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总入口,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自然人的唯一标识,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法人的唯一标识,构建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的一次登录和一次认证,实现“一网”和“全国漫游”。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和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做事。解决大众网上办事的多网站搜索、多注册、多系统登录的问题比较麻烦。
另一方面,政务服务“一网管理”的实施,可以实现咨询、预约、申报、受理、办理、支付、公示、查询、投诉、评估、监督的一体化运作,并提供7x24小时服务,突破了时间限制,使人民群众的工作渠道更加多样化、快捷化。
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指南,除服务指南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在审批手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政府热线
政务公开平台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要点》提出要充分利用新平台“两个微终端”。按照“谁开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内容,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不直接相关的信息。如果信息发布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应及时纠正。
同时,《要点》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府热线电话数量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全面清理和加快整合各类政府热线电话,并在年底前向上一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
在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方面,《纲要》提出实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文件由同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的制度。
“政府公报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律载体,也是政府机构发布法令的权威渠道。它在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府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明确指出“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送同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在同级政府公报上公布。”
徐福成表示,目前政府公报存在法律载体功能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部分规范性文件发布不及时、查询和使用不方便等问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该《纲要》提出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文件由同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的制度,旨在促进上述问题的解决,使政府公报成为一个权威、规范、便捷的政务公开平台。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今年《纲要》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的措施更加明确和具体,许多要求首次提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提出“重点”,做好基层政务规范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总结和验收工作。试点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9月底前提交试点结果和总体情况,各试点地区要提交一套公开的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点》提出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特别是要做好公开内容的表达、公开时机和公开方式的判断工作,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依法保护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除纪律公开和强制信息公开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应当予以识别,并选择适当的方式和范围。
此外,《要点》还建议全面实施自愿披露基本目录的制度。国务院已经完成自愿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任务的变化,动态更新和调整目录;尚未完成的准备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公布;国务院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应当在年底前编制并公布本系统自愿公开的基本目录。各省(区、市)政府也要主动部署开放基础目录。目录编制应充分体现“五个公开”的要求,即政策解释、公众意见回应和公众参与。
记者了解到,除上述具体规定外,《要点》还提出了提高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和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要求。
其中,在提高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方面,《纲要》提出要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进线下和线下服务整合,协调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对于必须在现场处理的事情,一定要力争做到“只进一个门”和“最多跑一次”,使普通老百姓能够更方便、更快捷地办事。
为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纲要》强调要加强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和服务等功能。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要点》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进行修订和颁布。各地区、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执行新规定的各项规定,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根据新规定的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全面梳理,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建立和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方面,《纲要》指出,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应在年底前制定和完善相关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公开评估、评议、问责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在风格和内容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一是突出年度重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2018年工作任务的部署,尽可能使措施和要求清晰、具体、可操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纳入了推广要点,包括开放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提高实体政务大厅的服务能力,”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调查员刘金华说。“此外,今年有关文件要求把今年完成的任务列入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做好督促落实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关措施并得到有效解决。这些做法将使政府事务更加透明,并使普通人更容易做事。”(实习记者王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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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务院这份文件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让政务公开更亲民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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