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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编辑于勇
五部门12日发出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期暂定为一年。公共基金有望在未来参与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此外,第一批养老目标基金最近已有报道,公共基金在养老第三支柱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通知明确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试点期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了相关准备,完善了养老金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了银行指引、公募基金产品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的产品开发。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平台(以下简称“邓忠公司平台”)与商业银行和税务信息系统对接做好准备。同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建立了第三支柱体系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二是试点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体系建设,参与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有序扩大,公共资金等产品将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也就是说,试点期间,公募基金和邓忠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坚持账户体系导向,有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一年后,公募资金将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的投资范围,并可参加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届时,公共基金的专业财务管理能力将在养老金的第三大支柱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华夏基金表示,从探索第三支柱体系的角度来看,通知中提到的相关政策是一个新的起点,置于国际一体化进程的背景下,也是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有益探索。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认为,通知明确界定了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推广路线和时间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证券基金行业留出了一年的准备时间。
胡说,保险产品叫“保险”,公募基金产品叫“投资”。这两种产品的定义和内涵非常不同。两种产品的相继开发体现了先保证基本保障,再增加长期投资的理念。目前,它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第一个试点。预计试点全面实施后,公募基金产品的扣除限额将大幅提高,引导居民为资本市场提供中长期发展资金,通过第三支柱公募基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上海证券创新发展总部总经理刘益谦表示,推行个人所得税延伸养老保险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
标题: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准上报 公募基金望参与税延养老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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