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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西藏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实施的有效性,中国人民银行拉萨分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2016年4月起创新建立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体系。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底,西藏绿色贷款余额达到549.05亿元,比年初增加155亿元,增幅39%。数据显示,该地区金融业加大了绿色信贷投入,大力支持该地区经济的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和绿色发展,表明金融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已成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600405,诊断单元)。
西藏绿色金融虽然已经起步,但整体发展仍相对滞后,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尚未得到实质性发展,主要表现在:绿色金融规模小,产品和服务相对单一;财务管理部门对绿色金融的发展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配套优惠政策。
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也是西藏发展的独特优势(000752,诊断单元)。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的制度安排,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环保和节能等绿色产业。笔者认为,促进西藏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央政府今后一段时期在西藏实施的财政、税收、投资和金融等专项政策,协调信贷资源,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提高对“两江四河”绿化工程、草原鼠害和病虫害防治的信贷支持水平。 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夯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另一方面,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加强赤道原则在绿色信贷审批中的应用。支持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将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绿色股票发展,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及相关产品。
在政府方面,应充分发挥财政手段对绿色金融的支持作用,有效利用财政资金提供积极激励,将环保项目的外部性内部化。完善绿色贷款高效金融贴息机制,提高贴息利率,逐步放开贴息标准,合理划定贴息期限,简化审批流程,委托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生态金融部门管理绿色贷款贴息。加快建立政府绿色担保机构,采用“贷款担保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环保中小企业的支持,并将企业的环境影响作为确定最终担保比例和还款流程的重要参考标准。有效利用价格补贴机制,加大政府对清洁能源企业、团体和个人投资者产品的价格补贴,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倡导绿色公共采购,鼓励私营部门购买绿色产品。重点发展环保产业基金和绿色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环境改善和绿色产业发展。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能源使用权)和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开发各种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对于金融监管机构,加强金融体系对绿色信贷的引导。在更多领域实施强制性绿色保险制度,利用保险市场机制限制污染投资,为环境恢复提供资金。制定具体、可量化的披露标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评估、监督、引导和鼓励环境信息披露中的作用,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执法,使市场价格充分反映企业环境行为的真实成本和价值。将环境因素引入信用评价,建立专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体系,重点调查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并将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西藏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监测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发展情况,反映西藏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实施效果,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流向有利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的行业。
标题:西藏绿色金融发展滞后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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