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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35年,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政策支持住房总量不低于100万套,市场商品住房约占住房供应的40%;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5日,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分析人士认为,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深圳正千方百计扩大住房供应,坚持住房是为了居住而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把住房的民生属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租购将各类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近年来,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2018年5月深圳新房平均成交价格高达54111元/平方米。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保障不足。过高的房价对城市留住人才和创新活力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常住人口为1253万人,预计到2035年,常住人口将达到1800万人,增长约550万人,预计新增住房需求约180万套。
为解决公民住房需求,促进住房供需匹配,《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5年,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筹集和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低于100万套。
这意味着,2018年至2035年,市场商品房总供应量不超过70万套,年均供应量为3.89万套,低于此前深圳市商品房年供应量。《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市场商品住房“主要是普通商品住房”,并“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人才住房、房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各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其中:人才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可以出租和出售,出租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型商品房,可以出租或出售,以出售为主,出租价格为市场价格的50%左右;公租房,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只出租不出售,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30%。穷人和低收入边缘家庭的租金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关于人才住房,《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人才住房的重点是为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领域提供合格的人才。对此,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表示,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是人才,人才范围广,可以按规定租赁和购买人才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改革将公交车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蓝领工人等群体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深圳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相关行业的合格从业人员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先进制造业工人,户籍不限。
为了实现大规模筹备的目标,深圳计划提出“八大供应商、六种担保渠道”。
《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调动原有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供应主体,提出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有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改造,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类租赁住房;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现住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社会组织和其他主体,建设和筹集各类公益性住房。
为了保证土地供应,除了原有的旧城改造和商品房分配,《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通过以下方式建设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一是盘活现有土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经批准的未利用土地、社会存量土地、不完善的土地收购(出让)程序以及土地收购和返还的开发建设;二是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通过综合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如轨道交通车辆段、停车场和公交车站;三是开展城际合作,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进大都市区城际住房合作机制的建立,结合轨道交通和产业布局,在林深地区开发建设人才住宅、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
深圳市房协会长陈爱彬表示,深圳即将出台的新住房政策明确了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路径和方法,将对深圳住房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但是,由于这一意见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今后修改和制定配套法律法规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何做好政策衔接,实现平稳过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标题:提高政策类住房供应比例 更突出民生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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