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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两岸法治在线5月4日-它被认为将批准后,几个签署程序。现在,只要你简单地提交这些材料并提供一个银行账户,你就可以收到法院转账的退款。这样做真的很方便!日前,在龙海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退款窗口,当事人林谋彪顺利完成了1207元的退款手续,并称赞现行退款手续的简化,方便了人民群众。
为了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今年1月以来,龙海法院积极推行便民惠民的司法措施,制定了新的法律费用退还操作程序,简化了法律费用退还程序,解决了费用退还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是我院贯彻“马上办”精神,开展全面质量和效率提升活动的一项新举措,已在漳州法院系统推广应用。
根据法院规定,起诉人在立案时应填写《法律费用银行账号确认表》,确认收取法律费用退款的银行账号。法律文书生效后如需退还法律费用预付款,办案法院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款审批手续,诉讼服务中心将相应款项退还至检察官预留的账户。当事人无需主动申请,也无需到场退还费用,即可以收取法院退回的诉讼费。
据统计,新的法律费用返还办法实施以来,共办理法律费用返还案件960件,返还金额354.08万元,加快了司法公正的实现速度,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陈志龙郑潇)
标题:龙海法院出台新举措 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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