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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石贤亮
4月4日,2018年第17届国际电工委员会第57次会议将审议申新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新欣”)等三家公司的首次上市申请。
申新科的主要业务是为企业用户提供与信息安全、云计算和企业无线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中国信息安全行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排名第一,也是一个令人信服的主要竞争对手。
实际控制器
我以前在华为工作
令人信服的实际控制者是何超熙、熊武和冯毅。目前,何超熙、熊武和冯毅分别持有公司23.40%、20.28%和9.36%的股份,三人持有公司53.04%的股份。
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朝喜、董事兼副总经理熊武曾在华为工作。
根据招股说明书,何超熙出生于1974年,1998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拥有自动控制和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自2000年12月公司成立以来,他一直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熊武生1976年出生,1998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获得自动控制与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自2000年12月公司成立以来,他一直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冯毅,另一位实际控制员,于1998年至2000年在中兴通讯公司(000063,诊断)从事研发工作。
未依法及时纳税的
成为“污点”
根据拟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自2015年1月1日起,沈心及其子公司共被税务机关处罚26起,其中23起为丢失发票处罚,罚款总额为1.07万元;因未能按时申报纳税或提交纳税信息而被罚款三次,罚款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2017年,该公司被处罚11次,是报告期最长的一年。
此外,公司子公司沈心网于2016年9月收到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主要内容是: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拟购买商品57.05万元。对于免费赠品,不按规定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少;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总金额为2238.92万元,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转让权归Shenxin.com独家享有,未申报增值税收入。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税法的许多相关规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要求沈心网络在2012-2013年度补缴增值税96,984.83元,2013年度补缴企业所得税65,655.32元,2011-2013年度补缴增值税3,253,124.36元,并依法收取滞纳金。
与缴纳的340多万元税款相比,2016年重组过程中8位自然人股东何朝喜、熊武、、张、郭、、邓文俊、所欠的3528.1万元个人所得税更令人惊讶。
2016年12月5日,沈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决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68亿元(含资本公积2.27亿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15亿元),余额5.0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税法规定,在重组和设立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如果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加自然人的股本,应按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这一规定,何超溪等人在此次改制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28.1万元。
但直到2018年1月12日,即公司审计会议召开前夕,上述八位自然人股东才向税务局全额缴纳了上述重组后的个人所得税。
依法纳税,妥善管理发票是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确信其子公司和股东在报告期内的纳税表现可能成为其上市的主要“污点”。
标题:纳税表现或成深信服“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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