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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杜海济南报道

2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开征求对修改内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新退市意见》)。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相比,新的退市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暂停和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

新退市制度棒打“烂公司” 亏损企业及“僵尸企业”无处遁形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加强对符合退市财务指标的企业实施退市,如严重不良财务状况、长期亏损和“僵尸企业”。

“从新政修改建议的内容来看,有利于增强交易所退市决策的自主性,从而提高退市制度的实施效率。”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此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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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交易所直接的决定权

事实上,证监会有意修改退市意见,初衷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的企业的退市执法力度,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改善公司治理南方一家经纪机构的基金经理彭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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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有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在强制退市前有很长时间(至少一年)的“喘息时间”,而新规定赋予交易所直接的自由裁量权,即可以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直接退市。在彭彦看来,这将使一些“坏公司”无处可寻,“难以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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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董登新所说,新的退市意见进一步强化了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的决策责任。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指导沪深两市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加强退市实施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一个退市,一个退市”,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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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获得了更大的退市决策权,这表明中国证监会希望将交易所推到监管的前沿。”董登新说。

据悉,新的退市意见将删除原关于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和非法披露重大信息而暂停和终止上市具体情况的规定,以及终止上市例外、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的相应规定。这意味着,在未来,符合这两个退市标准的公司将退到最后,不能再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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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要警惕“踩雷”

“现行退市制度不奏效的原因是有两个重要因素:第一,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表,许多公司会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粉饰业绩,这就是为什么许多st公司不必退出市场。主要原因;第二,由于上市困难,退出市场更加困难。今后,可以通过行政法规来防止企业借入垃圾股票。”董登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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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受访者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如何完善退市制度一直是市场热点,这份征求意见稿为资本市场改革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在彭彦看来,顺利进入和严格退市是成熟资本市场的“一体两面”。审计速度要加快,退市的配套政策要跟上,否则股市会消化不良。更重要的是,退市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助于遏制“空壳投机”的投机心态。同时,此举将使股市环境更加规范,引导市场回归价值投资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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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宋清辉公开评论说,退市的困难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批评。这是因为上市公司退市所涉及的利益是复杂的,涉及到员工、债权人和成千上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一些有重大违规行为的公司在运营后终于避免了退市的命运。在此背景下,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意在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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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稿重点关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这是规范新股发行的完善制度规则,也是未来登记制度的完善退市制度。”彭彦说,目前,一些已被立案调查的企业,特别是案件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要高度警惕,防止“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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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调,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自主退市的决定,“而不是把退市作为判断公司质量的绝对标准。”毕竟,一些公司考虑到实现发展战略、维持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和成本效益规则,认为不再需要维持上市地位,或者继续维持上市地位对公司发展不再有利,因此可以主动向交易所申请终止其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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