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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中旬,深圳威美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美思)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ipo申请。本公司从事开关电源,如dc-dc模块电源和ac-dc模块电源。创始人万仁春多年来一直沉浸在电源领域。
万仁春在2005年创立了魏美思,当时他还在爱默生(纽约证券交易所:emr)工作。2009年9月,万仁春在离开艾默生4个月后回到威美思,担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2009年9月,万仁春“策划”了魏美思的首次股权转让。维美思(开曼)按原注册资本价格将维美思100%的股权转让给蔡友亮和杨雪峰。魏美思在招股说明书(声明书草案)(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声明,蔡洋和蔡洋均由戴仁春持有。
魏美思没有过多解释这种持股历史的具体原因。令外界不解的是,万仁春作为一名在国外没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居民,已经辞职并回到魏美思担任董事会主席。为什么他要“重新发明轮子”,并要求蔡有亮和杨雪峰取而代之?
无独有偶,以蔡友亮为实际控制人的深圳凯立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得)于2012年发布了《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蔡友亮持有伟美思78.4%的股权,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并未提及持有任何股权。
世代还是实际控制?
2009年5月,万仁春结束了他在爱默生9年的职业生涯,“全心全意”地回到了他创办的魏美思。此时,魏美思已经成立四年了。根据招股说明书,从2005年到2009年,伟美思100%归伟美思(开曼)所有,伟美思(开曼)唯一的私人股东是万仁春。从2005年到2009年的四年间,谁负责韦茅斯?魏美思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外界当然很难知道。
2009年9月,万仁春担任伟美思董事长后,“突然”将伟美思(开曼)持有的伟美思100%的股权转让给两个自然人,即蔡有亮和杨雪峰。其中,蔡有亮持有魏美思78.4%的股权,杨雪峰持有其余21.6%的股权。根据招股书,转让完成后,伟美思由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那么,万仁春、蔡有亮和杨雪峰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万仁春为什么要找这两个人来持股?魏美思的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详细说明,而《国家商报》的记者只能试图从现有的公开信息中寻找线索。
2009年,蔡友亮在郑桐电子(002197,深圳证券交易所)(002197,深圳)担任独立董事,并在深圳凯立得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凯立得前身)担任副总经理,持有其27%的股权。同时,蔡有亮还持有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深圳市依格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32%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在这些公司中,郑桐电子是唯一一家与伟美思有业务往来的公司。
自2017年以来,郑桐电子一直是伟美思最大的外部加工(表面贴装和插件)制造商。然而,蔡有亮已于2011年6月离开郑桐电子,不再担任郑桐电子的独立董事。蔡有亮离开公司后,2011年7月,郑桐电子宣布将把深圳光明新区郑桐电子工业园6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伟美思作为生产场所。
杨雪峰是万仁春的“老同事”。从2001年到2008年,杨雪峰还为艾默生工作,担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在时间上,杨雪峰比万仁春更早进入魏美思,2008年8月,他成为魏美思的R&D总监。
从这个角度来看,万仁春与杨雪峰的交集是“可追溯”的,但持有“空倒”股份的蔡有亮与万仁春又是什么关系呢?万仁春为什么要找蔡有亮持股?记者试图联系威米斯秘书长办公室,并发送了一封采访邮件。然而,记者多次拨打威美思的公共电话,但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也未能收到魏美思的回复。
根据魏美思的招股说明书,2013年7月,万仁春、蔡有亮、杨雪峰解除了魏美思的股权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持有关系解除的同时,万仁春因欠蔡有亮500万元本息,决定以债务偿还的形式“送”蔡有亮25%的股权。此外,万仁春还以股权激励的形式慷慨地给了杨雪峰2.4%的股权。此时,代表韦茅斯控股的历史问题已经结束。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蔡有亮“代持股”的说法与资本市场发布的许多公告或文件相矛盾。2011年7月,郑桐电子在关联交易公告中宣布,已与伟美思签订租赁协议,公司原独立董事蔡有亮持有伟美思78.4%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外,凯立德于2012年登陆创业板,蔡有亮是凯立德的副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凯立德在当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披露,蔡有亮持有伟美思78.4%的股权,是公司的最大股东。郑桐电子和凯立德招股说明书的公告是非常严肃的文件,尤其是后者,这些文件并没有说明蔡有亮的持股情况。
万仁春的技术股份被指控存在缺陷
2013年7月,万仁春从股权“回归”魏美思,其实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伟美思股东审议同意万仁春、刘军、吴文江以非专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变频器同步整流方法及装置”和“限制脉冲放电输出功率的方法及电路”向伟美思增资。上述两项非专利技术的评估价值高达1409万元。伟美思全体股东同意万仁春等三人以上述无形资产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伟美思的资本。其中,万仁春增资936万元,刘军增资400万元,吴文江增资64万元。
完成第一步后,万仁春成为伟美思的最大股东。然后第二步是万仁春、蔡有亮和杨雪峰解除股权持有关系,并“收回”自己的股权。
魏美思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出,上述两项技术当时没有专利。换句话说,万仁春等人在采取无形资产入股行动时,仍在申请上述两项技术的专利。
据记者了解,llc变频器同步整流方法及装置的专利申请于2012年12月提交,正式授权时间为2015年1月。然而,“限制脉冲放电输出功率的方法和电路”于2012年12月提交,并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批准。上述两项专利分别于2016年9月和2016年10月转让给伟美思。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在获得专利证书之前,专利权是否属于投资者还处于不确定状态。”此时,无形资产被用于出资。程序中有缺陷。”
令人费解的是,2017年12月,魏美思再次改变了出资方式。万仁春、刘军于2013年以1400万元人民币改变了非专利技术的投资方式,将非专利技术的投资方式转变为实物投资。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回溯性调整,记者已经多次试图采访魏美思,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应。
还应注意的是,威美(开曼)和威美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成立,当时万仁春仍在艾默生工作。2002年,艾默生收购了万仁春的前所有者华为电气(后来更名为安盛电气)。同年,万仁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了维美思(开曼)。2005年威美思成立时,万仁春在艾默生的子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据了解,加入艾默生后,万仁春担任研发部常务副主任、中试部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等职务。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与威茅斯同行业,属于电力行业。王志斌告诉记者,万仁春在爱默生任职期间创立的魏美思是否构成横向竞争,取决于他当时工作的地方的法律。如果美国企业所在州的法律或美国联邦法律不限制这种情况,万仁春可以同时成立自己的公司。由于新成立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因此不存在证券意义上的“横向竞争”。万仁春是否违反忠实义务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8月28日,国家商报记者拨通了万仁春的手机号码。当记者表明自己的身份时,万仁春说他不会和记者打交道,然后挂断了电话。
标题:威迈斯IPO现蹊跷股权代持往事 万仁春技术入股被指程序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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