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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根据该计划,将对包括《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在内的七个法律案件进行审查。前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NPC法制工作委员会)于8月21日在京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正式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人大法工委首位发言人:药品管理法等法案有望过审

作为第一位发言人,NPC法律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会上透露,到目前为止,今年已经有15个法律草案,已经征集了21次。其中,《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资源税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审议,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它们比较成熟,预计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人大法工委首位发言人:药品管理法等法案有望过审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三读

据报道,目前已对几个即将通过的法律案件进行了多次审议,并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关于《药品管理法》,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2019年4月,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审判。经过二审,4月26日至5月25日,《药品管理法》修改稿在全国人大网站上全文发布,征求公众意见。共有1792名网民提出了8443条意见。

人大法工委首位发言人:药品管理法等法案有望过审

目前,围绕《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主要有六点意见,包括完善药品定义、科学界定假劣药品范围、合理确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主体的责任、采取措施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加强网上销售药品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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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铁伟指出,经过研究,现行法律对假药和劣药的范围进行了宽泛的界定,包括根据药品质量界定的假药和劣药,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按假药和劣药处理。有些案例社会效果不佳,因此有必要主要根据药品的功效重新界定假劣药品的范围。这一意见应被纳入目前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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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关于法律责任的完善,有意见认为,医疗机构和其他吸毒人员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应当受到处罚,处罚应当进一步落实到人。根据这一意见,通过研究,吸毒者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直接危害吸毒者的健康,应该受到惩罚。同时,对药品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有利于落实“四个最严格”中最严格的处罚要求,能够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这一意见应被纳入目前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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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今年4月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查期间,对网上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的监管也引起了争议。

中国医院协会医学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郑认为,开展网上诊疗和药品销售可以方便部分患者,促进医药行业的运营和发展。不过,郑也承认,目前的情况是,虽然各大药品销售网站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时都有审查环节,但即使没有医生的处方也能通过审查。对于没有医学知识的普通患者来说,他们的用药安全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人大法工委首位发言人:药品管理法等法案有望过审

“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做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臧铁伟介绍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进行第三次审议,争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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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将于明年提交审议

同时,臧铁伟还提到了民法典编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与个人生活相关的法案的进展。

根据这一安排,《民法典》的编纂采用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是颁布民法的一般原则。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的各个部分,并在适当时候颁布《民法典》。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通则》,完成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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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臧铁伟称,《民法典》的每一部分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4月和2019年6月提交给常务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审查。8月,常委会还将对《民法典》的两个分支进行第三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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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物权法草案第二稿收到了2286条意见,人格权草案第二稿收到了31936条意见。这些问题包括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困难、不规范的财产管理、维护业主权利的困难以及性骚扰法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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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铁伟表示,现行法律草案的规定已经回应了上述意见。“下一步,根据对各分庭草案的审查,建议将已提出的民法通则与经常委会审查和修订的分庭合并为一个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将于今年12月提交常委会会议。经过审议,明年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臧铁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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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臧铁伟在会上还提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2017年通过的《民法通则》规定,个人信息作为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正在审议的《民法人格权草案》专门设立了一章关于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内容,规定了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和行使。《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目前,NPC法律工作委员会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加紧起草工作,并将根据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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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和专利法的修订继续推进

除了经过多次审议并相对成熟的草案外,臧铁伟还报告了需要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并正在推进的议案。其中,证券法、专利法等与当前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法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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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9年4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在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中,我收到了关于证券法适用范围、科技板块注册制度的特别规定、证券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建议。,并要求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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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铁伟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中调整《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期限的决定将于2020年2月到期。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修订《证券法》修订草案,努力适应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立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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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英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对《今日中国》记者表示:“建议修改员工不得购买股票的规定,或允许员工投资,并符合国际惯例。对报告和风险管理的限制还可以实现员工合法合规投资的目的,避免许多非法活动。此外,建议对一些上市公司进行违法处罚。处罚金额应与其全部市场价值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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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郭晓华认为,目前存在证券品种扩张、注册制度引发的证券法整体创新、反欺诈原则得到充分体现的预期、股权众筹等创新产品首次纳入证券法监管范围等问题。建议取消不合理的规定,使信息披露更加健康;建议中国证监会只确定重大违法退市情况,如上市公司虚假上市和发行危及生命健康的股票或行业,其余由市场和上市公司判断。如果一个公司需要退出市场,就必须以回购作为主要的退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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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于2018年12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知识产权协会会长权宪治今天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表示,我国专利保护存在着专利权保护成本高、赔偿金额低、保护期限短等问题,因此修改专利法迫在眉睫。根据专利法草案,主要的修改包括:减少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引入对恶意侵权的处罚,增加法定赔偿金额,延长创新药物专利的保护期,以及将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至15年以加入海牙协议。遗憾的是,一些在行业中非常流行的设计系统没有在草案中引入,导致了专利保护中的一个很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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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法律委员会将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并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全仙芝说:“从过去看,决定草案后不会有大的变化。我希望这次能够突破这个限制,在最终版本中引入一些重要的系统,比如设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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