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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政府投资管理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专家表示,这将影响超过10万亿元的政府投资。
《条例》的目的是针对当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困难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出以适度发展和预算先行行为为核心的解决方案,纠正以往地方政府在投资领域的观念和方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地方政府投资提出了更全面的规范性工作要求360金融公私合作研究中心研究主任唐川告诉《证券日报》,该条例可以说是公私合作项目运作的前提条件。
根据《条例》,政府投资是指我国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同样明显的是,非经营性项目应优先考虑并投资于公共领域,如社会福利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等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
一些专家认为,各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发展是中国经济能够创造独特发展模式的原因之一。政府参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大规模的政府投资。
以ppp为例,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有8921个项目,投资13.5万亿元。其中,投资8.6万亿元的落地项目5637个,落地率63.2%,比上个月提高0.5个百分点。
唐川表示,ppp项目中涉及的政府投资基金和补贴资金需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受政府投资基金预算的约束;另一方面,《条例》也为未来ppp模式的关键应用领域指明了方向——《条例》要求政府投资资金应该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直接投资是主要方式。可见,未来社会福利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类型的项目中,以公益性为重点、没有市场化运营收入的项目,将按照“适度发展”的原则,逐步偏向于政府预算内直接投资和建设的项目,市场能够有效配置和解决资金问题。地方政府可能会逐渐减少财政支持。因此,在这一规定的影响下,ppp将更多地关注那些依赖于社会资本运营并具有更好的市场导向效益的项目。
《条例》明确规定,对确需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可主要采取注资方式,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贴和贷款贴息方式,并提出“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向前款规定的领域投资。”
“在允许专项债券作为合格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等最新财政政策要求下,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模式和重点也将有所调整。”唐川预测,在“适度发展”和“红线”的相关规划进一步明确后,ppp将以全新的姿态成为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重要工具。
受《条例》影响的政府投资规模有多大?唐川表示,在通过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刺激内需、稳定投资的中期经济布局下,政府投资规模在三年内必将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虽然《条例》只是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对地方财政资金参与项目投资的“紧箍咒”,但如果与地方债务政策、开发区政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金融国际化政策相结合,则本质上是优化我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唐川认为,从中期来看,《条例》和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政策不会减少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投资额度。相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这些地区将在真正风险可控的环境中实现快速增长,为了对冲消费和外贸领域偶尔出现的下行风险,预计三年内将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根据今年预算、新增地方债务额度和ppp项目启动进度的综合计算,预计今年政府直接投资和注资补贴支持项目的总投资将超过10万亿元。
标题:政府投资条例7月1日实施 影响逾10万亿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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