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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确定今年优化经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点任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低到16%的降低社会保障率的部署,会议决定:
首先,批准降低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各地已从过去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的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并核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从而降低了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在本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第二,分阶段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再延长一年,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余额可支付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现行费率可降低20%;支付月数超过24个月的统筹地区,现行费率可降低50%。
会议强调,各地不要采取任何措施增加小微企业实际支付负担,也不要自行集中支付历史欠费,确保职工社会保障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加大力度打好优化经营环境的攻坚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首先,我们应该从“负”这个词开始,以促进简单的管理。实施减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证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减少工业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年底前,企业的启动时间将减少到5个工作日,全国办理电力业务的平均时间将减少到45个工作日,以进一步打破堵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痛点。
第二,按照竞争中立的原则,加快清理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阻碍公平竞争、限制私营企业发展、平等侵犯国内外资本的政策和措施应该彻底改变和废除。年底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完全覆盖全国、省、市、县政府。今后,企业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接受公平竞争审查,并应建立投诉和举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排斥或淘汰现象
第三,推进公平监管,纠正政府监管不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立涉及人民生命健康领域的巨额赔偿和罚款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责任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信用监管,打造动态、公平、有序的市场。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措施,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控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标题:国务院明确降低社保费率具体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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