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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COVID-19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多重不利因素,台州市财政部门坚持积极行动,艰苦奋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台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 牢牢把握各项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
首先,尽一切可能确保“三包”的底线
坚持财力递减原则,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三包”底线,确保工资、经营和基本生活。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划分市、区收入范围,完善地方财政分担机制;如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率超过城市地区的平均增长率,应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的奖励。二是继续加大对市辖区发展的财政支持。省、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7亿元全部发放到区级。在分配平衡转移支付、化学工业财政资源削减补贴和其他资金时,优先考虑困难地区和受减税和减费影响较大的地区。第三,尽一切努力确保基层运作。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行的财政投入,重点保障村干部薪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2019年,全市共拨付各类村级组织运行补贴资金39381.18万元。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19年,共安排2657万元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项目。2020年,将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增加经济困难村的集体收入。第四,加强“三包”支出的运行监控。每月审核上报各区“三包”预算,重点关注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临时支付规模大、资金水平低的地区,牢牢把握“三包”底线。
第二,尽最大努力关心市场参与者
以支持中小企业脱困促发展为阶段性金融工作重点,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对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保持经济发展的“基础盘”。第一,实行减税和减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机构和分阶段减税、减费政策,重点减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的税收负担。据测算,上半年企业税收负担可减少15.45亿元。第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出台了减免国有房地产租金的特殊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少或推迟租金收取,并为跨境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特殊补贴。第三,加强普惠金融支持。出台“十二条”等配套政策,优化普惠金融政策和产品,建立绿色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贴息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季度,“太新宝”和“富民贷款”分别增长85.9%和646.2%。目前,各类金融普惠金融产品的贷款余额超过40亿元,惠及2300多个市场主体,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主体的融资困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第三,全力以赴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应
继续加大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一是支持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1123”示范村镇建设工程,为农村振兴创造重要支点和示范模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二,支持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安排1000万元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和猪肉供应及奖励政策、种猪引进和转移、标准化规模化猪场建设和吸引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落户。第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土地科技储粮”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20年,计划投资4.48亿元,建设23.7万亩高标准农田和1.1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第四,支持粮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全年安排粮油储备专项资金650万元,确保储备和轮换顺利进行。
第四,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改善基本民生
坚持利用有限财力,优化资金配置,切实做好重点改善民生保障工作。首先,稳定就业。继续加大对创业和就业的投资。2019年,全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为1.77亿元;2020年地方预算安排不低于上一年,预计全年支出将超过2亿元。一季度,全市共发放稳定岗位回报资金8105.16万元,受益企业16897家,从业人员34.43万人;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627.8万元。二是促进扶贫。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000万元,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费资金1500万元,努力构建金融保障、金融支持、集体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第三是保护底线。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要求,每年7月进行动态调整。2019年7月,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680元/人/月,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以上。建立“三无”、“五保”等特困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关爱体系。2019年,共拨付2.12亿元。增加医疗救助投资。2019年,全市医疗救助支出将达到2.47亿元。加大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2019年,救助资金支出总额为2102.61万元。在疫情期间,将及时向贫困人口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据估计,将拨出约5500万元的财政资金,使11.37万贫困人口受益。第四,优秀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各级教育投入,支持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1000万元引导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预算平均公共支出标准从450元/年提高到770元/年,超过省级120元标准。在全市义务教育预算中引入人均公共资金标准,从2018年起,按110%的省级标准安排人均公共资金。从2020年起,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预算中的平均公共资金将分别提高到每个学生每年1000元和15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费制度,对困难学生实行补贴政策。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惠民、经济适用房、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和财政支持。
下一步,按照“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总体要求,台州市财政将坚持“开源”和“节流”双管齐下,制定综合政策,进一步增加收入蛋糕,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增强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确保“六个保证”落实到位。
标题: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多举措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六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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