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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近年来明确表示,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作为全国未检查事业联络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创新实践基地、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社会支持系统建设事业单位,“全国纸巾自律 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我院的四项措施都有放矢,效果显著。 依法促进保护,切实推进未检查业务的统一集中处理 我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进行“零容忍”,通过早期干预、诱惑侦查迅速处理严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多次未检查业务被统一集中处理,跟踪判断拘留中未成年人的综合状况,开展拘留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签署《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事业合作的实施方法》,30名未成年人为了处理监护不足、社会救济、法律援助等问题,发行司法救济金30万元,处理8起未公益诉讼,实现民事、行政、公益监督的合作化。 正确的指导促使救济,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制度。 我院的完整机制相连,实行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归档、法定代理人或适当成人出席、分管分押等各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制度。 建立公司、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6种保护基地,形成各方面、多层次的社会保护系统,累计对52名无条件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保护合作教育,20人再就业,20人返校,5人考上大学 另外,该院正确适用承认有罪不罚的广泛制度,敦促未成年人认真悔改,积极修复社会关系。 社会支持促进回归,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大结构建设。 作为全国未检查业者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业者,本院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支持系统。 建立社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点、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队,开展未成年人司法行业社会服务专家培养,联合教育、民政等多种社会力量,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事务所”。 建立永川未检社会服务中心、“文绍英”爱屋职工室、乡镇职工局和未成年受害者“一站式”咨询救助专业职工站。 每个人都扮演社会组织的角色,与小区委员会、青益志愿者协会签订社会支援系统的三方合作协定,共同开展保护支援、亲职教育、心理干预、适当的成人到场等100名员工。 扩展服务促进管理,依法监督《一号检察建议》的执行。 该院反复牵引“1号检察提案”,加强与教委和学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表现合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管理。 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和招聘登记准入制度,对辖区大学、培训机构等教职工1.6万余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审计,许多犯罪记录者被取消教师资格证、解聘、降级或留岗调查。 建立了未成年人侵害事件的强制报告制度,在管辖区域的幼儿园、中小学确定了强制报告负责人。 (检察日报)

标题:热门:【大检察官推荐】重庆永川:以四项举措做实未成年人保护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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