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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荆告罪,刽颈之交:典出汉司马迁《史记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战国时代,赵国蕙相如因为使用秦国,面对病危不怕,战胜傲慢的秦王,“完美归赵”,为赵国立了大功,赵王封他为上卿。 赵名将廉颇看到蕙相如的官位高于自己,非常不服,到处宣扬:“遇到蕙相如,一定要当面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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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相一听,处处避开廉颇,不让他见面。 蕙相如的部下不高兴,所以说:“你的官位比廉颇高,你为什么怕他? ”。

蕙相如说:“秦王和廉将军相比,谁做不到,谁有利弊? ”。

他的部下说:“当然是秦王。”

林相笑了。 “是的,秦王是强国之王。 我不怕他。 当然是廉将军吗? 但之所以害怕其他国家侵犯我国,是因为文臣有我,武将有廉将军。 如果我们俩关系不好,互相战斗,敌人就会乘机入侵,赵国就会很危险。 个人之间的恩怨是小事,不应该在意,国家的好处才是重要的,要放在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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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相如的这些话传到廉颇耳中,他深感内疚,知道自己错了,只靠上半身背着荆条,向蕙相如家致歉(负荆告罪)。 从此两人是生死之交(刽子手之交),一心为国,其他国家不怕轻易侵犯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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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昔侯鞭打罪人的刑具,意味着背着荆条向别人认罪,真的觉得自己有错,要求对方惩罚罪恶。 刍议颈之交,即生死之交。

摘自《定州典故》

原标题:《【定州典故】负荆告罪,刍颈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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