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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一被告人曹雷亮、杜家胜销售、毒品制造事件关键词:甲氧西林数量巨大制造销售新型毒品【基本事件】年6月,被告人曹雷亮为了获得非法利益,以分注油生意的名义,在江苏省Pei县安国镇的某游憩民宿,Pei县龙固镇的某游憩霍 同年7月至10月,曹雷亮在上述两个据点制造甲氧西林(俗称“长治肌”),共计销售30余公斤。 年7月至9月,曹雷亮被告在山东省鱼台县两次向付远刚(另案解决)出售了19.7公斤机械齿兽。 年9月7日,曹雷亮被告在山东省鱼台县348省道老砚镇段,以每公斤12 000元的价格将甲卡西酮16公斤卖给被告人杜家胜,杜家胜将这种毒品卖给了别人。 同年10月21日,曹雷亮、杜家胜在鱼台县老砚镇政府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逮捕,从杜家胜驾驶的轿车后备箱没收曹雷亮,卖给杜家胜甲卡西酮3.95049公斤。 事件发生后,公安人员在曹雷亮两处制毒场所制造产品机械农0.211828公斤,反应釜、旋转蒸发器、混合机等制毒设备,丙酮、甲胺、丙酮等制毒原料,以及溴二苯酮、机械农、阿 据此,被告人曹雷亮销售和制造了甲氧西林39.862318。 杜家胜被告销售了机械兽19.95049。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曹雷亮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的罪。 被告人杜家胜的行为构成贩毒罪 曹雷亮制造和销售毒品的数量庞大,杜家胜销售毒品的数量很多,而且大部分毒品已经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处罚。 根据曹雷亮被告人、杜家胜两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以贩毒、制造罪判处曹雷亮被告人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生涯,没收个人财产。 以贩毒罪判处被告人杜家胜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制造和销售新型化学合成毒品机械齿兽的典型例子,也是我省成立新中国以来破坏规模最大、网络最多、繁杂的毒品贩运系列事件之一。 近年来,随着禁毒斗争的加深,通常容易制造毒品的物品管理越来越严格,毒品相关犯罪分子开始了新型人工合成化学系毒品的生产、销售等活动。 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工原料丰富,除了便利的交通和物流快递等有利条件外,罪犯还容易成为生产制毒物品、制造毒品的优先地位。 他们必须租用民居和废弃工厂建设毒品制造设施,非法贩运容易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制造和销售新毒品,严重妨碍和严厉打击我省的禁毒状况。 本案被告人曹雷亮为谋取暴利而购买制毒原料,设置制毒巢控制毒品买卖,被告人杜家胜购买大量机械齿兽进行销售,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死刑,缓刑两年,罪犯趾高气扬。 另外,注意社会公众,租赁房屋或工厂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备案,发现出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异常时,必须立即报告。 否则,提供犯罪场所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例2朱玉椿、吴清学等毒品制造、违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事件关键词:“k粉”数量特别巨大的规模化生产制毒共犯【基本事件】年78月至年5月,被告人朱玉椿、吴清学与被告人何立民、夏领华、吴清国分工合作,山东 其中,朱玉椿出资购买四氢呋喃、三乙胺等化工原料,联系制毒技术人员和盐酸羟基酰亚胺的购买者,参与了所有非法产品的生产。 吴清学负责租赁场所,招募工人,安排设备安装和运输盐酸羟基酰亚胺产品,参与了所有非法产品的生产。 何立民出资购买反应釜、锅炉等加工设备,负责高层农场加工基地内非法生产2500公斤盐酸羟基酰亚胺的管理工作。 夏领华在高楼农场、聚上农场两处加工场所称量原料,指导生产,参与了所有非法产品的生产。 吴清国参与高层建筑农场加工基地的生产,在坊上农场东、西场加工基地负责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了所有违法产品的生产。 朱玉椿知道别人生产氯胺酮(俗称“k粉”),相继销售非法生产的5975公斤盐酸羟基酰亚胺。 年5月3日,公安人员在皇上农场的生产基地没收了朱玉椿、吴清学等人非法生产的1323.338盐酸羟基酰亚胺。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玉椿的行为必须分别构成违法生产、毒品制造物品的买卖罪和毒品制造罪,数罪惩处。 被告人何立民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罪。 被告人夏领华的行为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罪。 被告人吴清学、吴清国的行为构成违法生产、毒品制造品买卖罪,而且相关毒品量特别庞大。 朱玉椿是制毒罪的共犯,作用轻,应认定从犯,可以从轻处罚,但在违法生产、毒品制造物买卖的犯罪活动中,作用显着,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吴清学、何立民、夏领华、吴清国 朱玉椿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了新罪,必须依法取消缓刑,惩罚和惩治前罪和犯下的新罪。 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取消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河刑重首字第一号刑事判决对朱玉椿发表的缓刑。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朱玉椿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因非法生产、买卖毒品产品罪判处徒刑15年,罚款150万元。 判处前一罪的有期徒刑3年和罚款35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因非法生产、买卖毒品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清学有期徒刑15年,罚款150万元。 因非法贩运毒品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何立民有期徒刑6年,罚款70万元 因非法生产毒品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夏领华8年徒刑,罚款20万元。 因非法生产、买卖毒品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清国7年徒刑,罚款2万元。 没收违禁品及提供犯罪的财产之一,由扣押机构依法解决 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朱玉椿一百七十万五千元,吴清学六万五千二百二十五元,吴清国一百六十元,依法没收,扣押机关支付国库。 被告人吴清学的违法所得以四十一万八千元追缴,缴纳国库。 【典型的意义】本案是容易一起大量生产的毒性物品的典型例子 化学合成毒品的加工离不开制药化学品,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对从源头控制毒品的蔓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列举了三氯甲烷、醚、乙酸酐三种常见制毒物品,制毒物品的范围不限于这三种,我国及我国参加的联合国条约规定 本案中盐酸羟基亚胺是国家一级规定的化学品,被告人朱玉椿对盐酸羟基亚胺的特征和生产用途很熟悉,以前因盐酸羟基亚胺的生产、买卖受到刑事处罚,但不悔改,继续租用现场的私人加工基地。 法院依法认定朱玉椿犯有非法生产、买卖毒品制造物的罪,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追究制造毒品共犯的刑事责任,明确了法律的威严。 实例3王文君被告毒品走私事件的关键词:“摇滚丸”网络要求通过海外邮寄毒品走私的【基本事件】年7月24日,王文君被告利用微信向海外人士索取毒品。 双方商定购买数量、价格后,对方从美国向山东省济南市邮寄毒品。 海关工作人员检查邮件时,发现了携带的毒品,把事件移送到了公安机关。 同年8月2日,王文君在济南市天桥区某研究所门口北侧丰巢寄存箱收到邮件时,被在这里等待的公安人员抓住了。 公安人员用这封邮件没收了11粒药片状毒品,净重5.88克,通过检查检测出mdma成分。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君的行为构成贩毒罪。 被告人王文君审判后,可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受到轻微处罚。 根据王文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贩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文君十年徒刑和罚款5000元。 【典型意义】本案涉案毒品系新型化学合成毒品“摇头丸” 这件事在海关检查过程中找到了相关线索,与公安机关合作进行了搜查。 随着全省禁毒力的增大和海外代购的迅速发展,吸毒者通过国外代购的新型化学合成毒品走私进入国内,自己吸烟或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要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文君运气好,用微信购买毒品邮寄到国内,即使自己抽,其行为也构成走私毒品的罪。 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坦率等情节,依法判处处罚,对这种行为有很好的警告作用。 实例4汉怀萱被告人毒品销售事件关键词:第一个大麻油伪装电子烟罪认定处罚【基本事件】被告人汉怀萱被告人在网上购买玫瑰大豆油,用注射器向电子烟烟囱注入大麻油,组装电子烟销售到外部。 年8月4日22点左右,韩怀萱在青岛市高山区海尔路的篮球场上,以人民币2 400元的价格向carlo van zyl (卡方兹,南非人,现在遣返)出售了2.17克大豆油。 年11月12日20点左右,韩怀萱被告在青岛市高山区劲松七路某停车场向carlo van zyl出售2.17克大麻油时被逮捕。 当天,公安机关在青岛市高山区鲁信含章花园10号楼2单元2203户住处搜索了54支电子烟、9支注射器,油状物重量约417克。 确认了从检查的油状物中检测出四羟基苯酚、大麻酚、大麻氢醌成分。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汉怀萱的行为构成贩毒罪,应该依法处罚。 鉴于认罪态度良好,认罪认罚,依法以贩毒罪判处被告人汉怀萱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典型意义】含大麻油的电子烟是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新型毒品,在国内还非常罕见,这个事件也是我省第一次。 韩怀萱旅美被告在期间学会吸大麻油,回国后自制含大麻油的电子烟出售利润,依法受到法律处罚。 在这里,也要注意海外留学的年轻人和去海外旅行的市民,大麻类产品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公开销售,但由于大麻类产品本身的中毒性和对身体的危害性,无论是从天然大麻植物中提取出来的精油,还是人工合成的大麻素。 另外,呼吁远离大麻类毒品。 实例五被告人宫艳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事件关键词:易制毒化学品非法销售罪认识处罚【基本事件】年9月,被告人宫艳萍经营的烟台金宇化工原料有限企业因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1万元,受到处罚后也不悔改 年1月至2月,宫艳萍在烟台市草坪区化工路烟台金宇化工原料有限企业院内,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擅自向没有采购备案说明的孙波非法销售毒品化学品盐酸250公斤、硫酸600公斤,获得人民币600元。 这种易制毒化学品被孙德福、宋连波等(均另案解决)用于甲基苯丙胺的制造。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宫艳萍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买卖毒品产品的罪,应该予以处罚。 依法以非法买卖毒品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宫艳萍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支付国库 【典型意义】本案是非法买卖毒品产品的典型例子 看起来不知道容易制毒的化学品,实际上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多个生活用品的生产、制作需要这些物质的制备。 为了加强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国家建立了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批准程序。 在本案中,被告人宫艳萍经营的化工原料企业有经营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资格,但根据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能向提供购买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销售相关化学品。 宫艳萍曾因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但为了不悔改、获利,继续向未申报说明的他人非法销售化学品,依法受到法律处罚。 在这里,也忠告关联公司和自然人建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资料来源:山东高法原标题:《【国际禁毒日】山东高院发表5起毒品犯罪的典型例子》原文
标题:热门:【国际禁毒日】山东高院发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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