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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儿童犯罪经常由“人口贩子”实施,但父母销售亲生子女的情况也是一样,即使父母和收养人自己签订收养合同,这种与金钱交易有关的“收养”行为也不合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被告人刘勇(假名)
我的儿子和媳妇生病了
分娩的孩子也有遗传性疾病
刘勇担心两个即将分娩的孩子
我再次患有遗传疾病
所以委托刘伟(假名)帮忙
在外面买孩子
年10月
方晴(化名)和被告人王志(化名)在没有领取结婚证明书的状态下,于去年10月生了男孩。 孩子出生后,有毒品坏痕迹的父亲王志,以经济困难为理由试图把孩子卖给别人赡养,方晴同意了。 后王志通过郑某和彭某的介绍,得知刘勇(化名)打算收养孩子。
期间
刘勇的弟弟刘伟(化名)代理与介绍人彭某联系,同意以6.5万元的价格收买上述男孩。
几天后
刘伟在彭某的指导下,来到王志和方晴的租房,当场付6.5万元买男孩,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 另外,王志和刘勇为了表示感谢,支付了鹏某5千元作为介绍费。
事后
方晴的家人通过通话得知这件事,建议方晴报案把孩子找回来。 方晴立即悔悟,自首,收回了出售的孩子们。
惠东法院认为
王志和方晴以非法利益为目的,背叛亲生孩子,其行为都构成拐骗儿童罪。 刘勇即使知道是被拐卖的孩子也要收买,这种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孩子的罪。 刘伟,彭某知道别人收买被拐卖的孩子提供帮助,这种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孩子的罪行。
涉案被告人在审判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有坦率的情节,可以依法受到轻微的处罚。 彭某,刘伟是从犯,因此依法给予轻罚。 刘勇,刘伟法律意识淡薄,收养的孩子必须以合法的方式办理收养手续,不能把孩子作为商品买卖。 两人以收养为目的,因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所以给予轻处罚。
王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被罚款两万元。
方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罚款3000元。
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罚款1万元。
刘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刘伟被判了八个月有期徒刑。
法官的辩解
根据法院员工的访问,方晴处于缓刑试验期,因此孩子是由方晴及其家人抚养长大的。 在本案中,孩子最后能回到母亲身边,真是万幸。 这里注意到,孩子既不是获利的工具也不是可交易的商品,收养必须以合法的方式办理合法的手续。
父母是孩子走人生道路的领航员
也是保护他们软弱生命的强大翅膀
父母生完孩子后
你应该承担养育孩子的义务
不要随便抛弃和卖掉孩子
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原标题:“【护卫成长】绑架孩子的买家+卖家+中间人均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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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护航成长】拐卖儿童 买方+卖方+中间每个人平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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