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2字,读完约2分钟
/12/9星期三
行限制末尾编号: 1和6
年10月9日~12月31日期间
限制时间:7:00 — 19:00
不包括法定节日、星期六和星期天
限制规则
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制规则:限制区域
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以东、102国道以南、东港路以西区域的道路通行。 西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西,旧西部高速公路)不受限制。 注: 102国道为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 -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东、102国道(不含)南、关城东路(不含)和上海道西、228国道(不含)北区域的道路通行。
车辆类型的限制
限制期间,其他道路限制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汽车尾号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限制措施限制。
1 .公共汽车、长途汽车、旅客出租车(租赁车辆除外)、邮政专车、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旅行巴士运行证明书的车辆、单位通勤巴士(中型以上的轿车)和校车的校车。
2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护车
3 .在车身上喷涂统一标志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境保护监视车辆、保险企业现场调查车、银行运输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切实通行的执法车辆、专业作业车辆。
4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业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 .殡仪馆的葬礼车辆
6 .悬挂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车(残疾人驾驶)
7 .携带“绿色通道”运输生鲜农产品的货运汽车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驶路线、行驶方向不受限制的车辆。 车身涂装统一标志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境保护监察监视车辆、保险企业现场调查车辆、银行运输车、清障救助车辆、民政救助、殡仪车和残疾人专用车等将相关说明资料纳入秦皇岛市公安局警察队集中事务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准备方案,
法律责任
各有关机构、驾驶员及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 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河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明书在通行限制区域或者道路上通行的,并处100元罚款(不打分)。 每隔4小时拍摄一次,一天不超过2次。
喜欢这个复印件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交通警察提示】12月9日(星期三)尾号的通知限制! ”。
阅读原文。
标题:热门:【交警提示】12月9日(周三)限行尾号提醒!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23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