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今后,原则上,天津的每个行政村都将有一个标准化的乡村诊所。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相邻行政村可以共同建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平方米;在实施农村小城镇规划建设和“村改居”的地区,按照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预留和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天津市将逐步实行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普通医疗收费制度,将现有的挂号费、检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费)合并为普通医疗费用,合并后的费用不再单独收取或变相收取。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每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今后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所有村卫生室都有相应的硬性指标,包括: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乡名+行政村名+诊所”的原则,村诊所的名称采用统一标识确定;注册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全科医学和中医;有独立的诊室、治疗室、药房和资料室,符合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和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天津市所有乡村医生均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生证书,并在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执业。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辖区内的服务人口、服务状况、预期需求和地理条件,确定乡镇乡村医生基本岗位数量,综合平衡服务岗位,科学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不少于一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可适当增加山区行政村、偏僻道路和分散住宅,在保证服务需求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将乡村医生数量逐步调整到合理规模。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每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天津市将首先选择农村卫生服务紧密整合和管理的宝坻区作为试点,开展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综合医疗收费制度。其他区县也将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一般医疗收费制度。随着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推广,农村参保居民在实行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村卫生室就医时,需要提交社保卡作为实名医疗和报销医疗费用的凭证。报销政策根据现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低于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标准属于医疗保险分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的规定控制每月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结算。此外,天津将在试点地区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施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分配和销售。乡村医生使用的基本药物将由乡镇医院提供。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不减少,天津市将根据在职乡村医生人数,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核定乡村诊所的固定补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还将建立普通医疗收费制度,将现有的挂号费、检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费)合并为普通医疗费用,合并后的费用不得单独收取或变相收取。根据综合考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原则,一般医疗费用标准确定为10元,其中医疗保险支付80%,个人支付20%,一般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量控制范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共同确定实行一般医疗收费制度的村卫生室名单,并加强收费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每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为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市卫生计生委将确定全市乡村医生培训的总体要求,通过临床学习、集中培训和对口支援等方式,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应与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相适应。确保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辖区内乡村医生执业的动态情况,制定乡村医生建设规划,从本地区选拔综合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后备人才,定向培养并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或选拔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取得相应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每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编辑:高楠)

标题: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每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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