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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报(记者王彦峰)23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调查的通知》,重点调查了预售许可前内部认购、吸收资金等非法集资行为。
调查的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非法集资,主要是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吸收公众资金。
其次,非法集资是以房屋预售的形式进行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房地产企业非法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代其销售,并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吸收公款。
三是拆分销售、退货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的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备预售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房地产为主要目的,通过出售房地产股份、退货销售、售后包租、协议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从而非法集资。
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前者是指未取得相关金融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者与p2p点对点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和“首付”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本次调查是从5月22日至27日进行的自查自纠;5月28日至6月9日,结合房地产专项检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纳入调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6月10日至30日,将对发现的主要问题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标题:济南严查“内购”等楼市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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