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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吉林证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对上市公司重组交易对手方帆、郑的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至9万元的罚款,严厉打击了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了辖区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据悉,上市公司在得知内幕消息后,于第二天对交易对手总经理兼股东郑进行了重组,以控制自己的账户,并收购了上市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范某利用工作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控制其侄女的吴某账户,从事内幕交易。尽管郑在买下股份的第二天就要卖掉所有股份,但他否认账户是他控制的,而且账户中的资金归他所有。但最终,由于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其内幕交易的全部非法所得被没收,分别被罚款5万元和9万元。
吉林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郑、范利用其特殊身份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破坏了市场秩序,反映出他们缺乏泄露内幕信息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意识,对法律禁止内幕交易缺乏必要的认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了解内幕信息的投资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遵守交易规范,增强防范和控制内幕交易的意识。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吉林证监局将继续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度压力,通过全方位监管和执法,有效维护辖区内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题:吉林证监局: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 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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