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34字,读完约3分钟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车辆2.17亿辆,比2016年底增长2300多万辆,增长11.85%。然而,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自动点火、无视合同提高汽车价格、新购买汽车的当前维护记录、新车转向系统故障、4s店的虚假宣传、旧车门被当作新车门出售、车辆证书被抵押作为行业潜规则、二手车故障频繁...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显示,近四年来,在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信息系统记录的汽车产品投诉案件中,2000年,
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问题变得“困难”,消费者的安全、公平交易和索赔权利受到损害
投诉数据显示,汽车售后服务、合同和汽车质量三大“顽疾”占汽车消费投诉总量的70%以上,且已持续三年。在售后服务问题中,主要是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重复维修同一质量问题、三包期间的维修费用;合同问题主要包括违约、不平等格式条款和限制缔约自由。在质量问题中,突出的是产品性能、不合格产品、变质、损坏和损失。
“这三个‘困难’实质上是合同违约,汽车经销商和服务提供商在合同之前、期间和之后都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目前,汽车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赢得更多的客户,商家往往故意夸大汽车的卖点,隐瞒事实信息,虚假承诺优厚的优惠条件,然后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出现权利义务不明确、协议不平等、违约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从而避免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生消费者纠纷,消费者很难按照合同条款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小组成员王慧娟表示,所有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媒体曝光上,我们应该探索基本政策,如示范合同、定向监管、信用惩罚和诚信奖励
在今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大众成为第一个被命名的企业。主要问题是大众途锐的发动机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原因是发动机进水。随后,有关公司发表声明道歉,称将开通售后服务“独家渠道”,与车主进行一对一沟通。这不是3月15日党第一次关注汽车消费的权益保护。近年来,汽车消费侵权事件层出不穷。
“虽然已经多次曝光,但侵权事件仍层出不穷,这表明目前的维权措施仍处于姑息性水平。”刘俊海认为,根本的解决方案应该从系统设计中找到:
合同范本已经建立。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为契机,尽快公布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或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将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归档,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共同出席听证会,体现了双边合同的理性精神。
市场监管已经收紧。监管部门应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执法力度,关注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共性问题,严打,有效提高违法成本,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管。
王慧娟认为,面对频繁发生的汽车消费侵权事件,有必要将“处罚”与“支持”结合起来:
一方面,对于屡遭投诉、态度恶劣的汽车企业和经销商,应启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应共同努力,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对消费者进行预警。另一方面,要树立一批诚信经营汽车企业的好榜样,启动诚信表彰机制,推动相关汽车企业进入政府市场采购优先供应商名单,优先评标,发挥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作用。(记者齐志明)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余
标题: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有效回应汽车消费投诉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17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