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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比特币的新闻越来越热,许多中国人手中都有一定数量的比特币。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吗?如果比特币被盗,犯罪嫌疑人应该被定罪和起诉什么样的犯罪?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比特币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被检察院逮捕。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员季景玲称,犯罪嫌疑人中牟是一家互联网技术公司的运营维护工程师。在服务器的日常维护过程中,钟发现服务器中的数据异常,其他人试图侵入公司服务器,窃取公司的比特币。在排除了异常干扰后,钟出于恶意,利用管理员权限登录服务器,插入代码,将公司的100枚比特币转移到他在国外网站注册的比特币钱包中。之后,为了消除痕迹和避免被跟踪,中牟试图利用网站的私人钱包功能,将10枚比特币放入私人钱包。然而,这一功能被证明是由网络钓鱼网站设置的,存入的10个比特币无法找回。事发后,钟将剩余的90枚比特币返还给了该公司。
季景玲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2013年7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的相关条款,“比特币具有四大特征,即无集中发行人、总量有限、不受地域限制、匿名性。”“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它不具备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被用作货币。”犯罪嫌疑人钟某将代码插入受害人公司的服务器,对数据进行修改,并将数据所代表的比特币转入其个人账户开户的网上钱包,应视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人民日报》(2018年3月26日,第11版)
标题:北京检方批捕比特币盗窃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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