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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26日(新华社)——据商务部网站报道,商务部26日宣布,将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展开反倾销调查。公告称,自3月26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工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商务部:对原产美国等地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公告,2018年2月2日,商务部收到中石油(601857,诊断)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尤氏化工(扬州)有限公司、惠州众鑫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中国同类产品的相关信息、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以及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查。

商务部:对原产美国等地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月至9月期间,申请人及其支持企业的苯酚产量占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的规定。(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商务部:对原产美国等地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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