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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7日电(记者王君平)记者2月2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顺利。截至今年1月,累计结算超过18万人次,基金支付28.54亿元。中国在联通、省、市、县四个层面上全面构建了全国医疗结算体系,重点解决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异地长期工作的人员和异地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四个群体。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实现了全国各省、各统筹地区和主要医疗机构的全覆盖,主要信息在几秒钟内传递。社会保障卡是实现跨省通用性的唯一结算载体和凭证,网上结算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全国统一
中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巩固,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建设了世界上最大的健康保险工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加了人民的受益意识。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卡持有人数已达10.88亿。
按照“待遇高于下、范围宽于窄”的原则,中国推进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融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实现了“六个统一”(统一覆盖、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截至2017年底,各省已基本启动整合工作,80%以上的城镇已实行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居民就医选择,促进了城乡公平,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
在201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全面实施。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100%区域实施,100%参保人口覆盖,100%给付,约90%的整体区域大病保险业务由商业保险承担,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占比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按照中央要求,实现消除贫困目标,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对困难群体采取降低免赔额、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等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办卡贫困人口的个人负担。同时,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解决了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福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职工补充保险制度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巩固了医疗保险精准扶贫的制度基础,创新了医疗保险公共管理机制,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
继续扩大保护范围,提高治疗水平,增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中国首次启动了独家专利药品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谈判,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2016年的平均零售价格相比,协商药品的最高降幅为70%,平均降幅为44%。2017年版《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颁布,包括2571种药品,支付标准通过协商确定,新增375种药品,增长17%。
标题:四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建成 累计结算超过十八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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