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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邦妮(002043)宣布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众股,最低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最高回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每股15元,预计回购股份上限约为28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25%。回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邦妮认为,回购公司股份有利于提升公司股份的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报。
从1月29日开始,上证综合指数开始调整。从2月2日开始,美国股市突然暴跌,导致欧洲、美国和亚太股市大幅下跌。a股也受到影响,许多股票跌得一塌糊涂。受大势影响,邦尼的股票也有一定程度的下跌。事实上,自去年4月邦尼股价触及17.41元的高点以来,其表现一直不佳。虽然总的趋势是有原因的,但恐怕也与上市公司本身的素质密切相关。例如,盈利能力是平均的,但股本不小,这导致其投资价值的折扣。
最近,像邦尼这样发布回购公告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一方面,由于不良的股市环境,其股价下跌到上市公司没有认识到的价格;另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需要提高投资价值。然而,许多上市公司都发布了回购股份的公告,而这些公告是否能够如公告所述的那样实施,我个人认为需要一个大问号。
就邦尼本身而言,虽然公告表明最低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最高回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但是否实施回购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首先,它得到了股东大会的批准。投资者显然愿意回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该不成问题。第二,股票价格的影响。公告称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目前,邦妮的股价在11元左右。从市场环境来看,短期内人民币升值到15元显然有点勉强。因此,回购价格没有问题。第三,什么是真正的回购意图是最重要的。一些上市公司打着回购股份的幌子,实际上是想通过支付二级市场的价格来刺激股价,当股价上升到一定价格时,上市公司可以免除回购义务。
邦妮的回购计划还有一个问题,即当回购金额达到1亿元时,它将停止回购。客观上,只要回购金额达到1亿元,就可以视为履行了承诺。但是,如果邦尼回购和注销股份只是一场闹剧,如果上市公司不履行回购义务,其所谓的回购无异于一个傻瓜。
事实上,许多上市公司以前都曾发布过增持股份或回购股份的公告。2015年,股市处于异常波动期。为了稳定股价,许多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增持公告。然而,根据签约后的表现,一些上市公司实际上只增持了100股。持有100股不能说上市公司没有入市增持,也不能说上市公司没有保持稳定,但这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回购的公告决不能成为一种表演。
笔者认为,无论是上市公司发布增持公告还是回购股份公告,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都应发挥监管作用。监管当局有必要记录只发布公告而不履行承诺或只是作秀的行为。此外,建议将上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与再融资挂钩,以提高做秀成本。
标题:别让回购股份变成一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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